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金龙潭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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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金龙潭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金龙潭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4年05月07日 16:56 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通信地址:丘北县锦屏 (略) 延长线南侧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丘北县金龙潭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丘北县金龙 (略) 金龙潭饮用水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丘北县金龙 (略) ;

建设地点:丘北县八道哨乡黎家庄村委会大龙潭村小组;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400m2,总建筑面积2600m2(其中生产车间1900m2,仓库350m2,生活区350m2),建设3条年产6000t饮用水生产线(其中2条550ml瓶装水生产线,1条5加仑灌装水生产线),建设相应配套设施设备。

项目投资:总投资*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23.*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85%。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场地扬尘及粉尘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表土清除、土地平整、主体工程建设等过程。施工现场近地面的粉尘量受施工机械、施工方式、管理方式及天气、地表土质等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施工现场的大气环境中TSP浓度可达到1.5~5mg/m3。根据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监测(不洒水),在距施工现场边界50m处,TSP浓度最大达到4.53 mg/m3,至150m处仍可达到1.51 mg/m3,只有在300m处才低于0.5mg/m3。经以上分析,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扬尘污染的范围主要集中在300m范围以内。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有东北面166m处的散户。

为了进一步减小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目标的影响,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应对易散失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等采用湿法运输(表面洒水),并加盖篷布;②水泥、砂石料等散装物料临时堆放应采取加盖篷布,且应适量堆放;③开挖铺填时应不定期洒水,使施工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潮湿度以便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④及时清扫运输过程 (略) 面上的建筑材料及土石,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⑤运输车辆装车时应适量而不能过载;⑥项目施工进出场区入口要硬化且运输车辆外出施工场地时车辆轮胎冲洗,规范冲洗场地,严禁冲洗废水乱排;⑦多层建筑施工时设置遮挡帷幕,施工场地采用加压喷洒设施加强洒水抑尘。

施工期间的扬尘污染具有短期性和局部性特征,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少,从而减轻了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废气

项目施工期载重汽车、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会有一定的废气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总烃。由于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产生的废气均属无组织排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且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则产生的废气量少,排到空气中分散稀释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为4个月,施工人员50人,均不在场区食宿,用水量定额按60L/人·d计,产排污系数按0.8计,则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2.4m3/d,288m3(按照120d计)。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氨氮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化粪池污泥清掏用作农肥。

4.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包括备料废水、养护废水及冲洗废水,主要含有SS、泥沙等污染物,产生量约2m3/d,产生量较小。但为了降低施工废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建筑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且雨天顶部覆盖篷布;②建筑材料应适量堆放,尽量减少存放时间;③养护浇筑面时,做到少量、多次洒水,以减少养护废水的产生量;④在场区低凹空地处修建1个5m3的临时沉清池,收集施工产生的养护废水及车辆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作施工用水。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表土清除、土地平整、主体工程建设、施工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可分为施工作业噪声和交通噪声,前者为持续性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过程中机械噪声,后者为间歇性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设备。据对同类机械的调查,施工机械的噪声强度一般为75~95dB(A),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声压级约为70~90dB(A)。环评要求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在同类型设备选购阶段,应选购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减少发生设备产噪量;②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

③加强车辆管理,在厂区设置车辆禁鸣标志,严禁夜间车辆鸣笛;

④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施工,防止人为噪声。

6.施工固废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废土石和建筑垃圾约500m3,本次环评提出施工废土石和建筑垃圾收集后能回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填埋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废土石和建筑垃圾对外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7.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t,环评要求施工工地设临时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丘北县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置,禁止在施工区随处堆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8.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综合性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值均能达到国家标准,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本报告要求项目建设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轻生态影响:

(1)为避免含有少量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的施工废水外流,对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要求在施工场地上修建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有效合理利用水资源。

(2)尽量避开雨季实施平整土地及基础开挖等施工作业,下雨时用一些帆布等来覆盖开挖面以减少因受雨水冲刷而造成土壤流失,并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排水工程来疏导雨水,防止区域内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安排上首先完成基础设施工程,优先完善排水沟 (略) 的建设。

(3)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围墙与外界分隔,不同程度减小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施工噪声等对外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造成的表土裸露随着地面硬化和施工结束可以得到恢复和改善,水土流失将可得到治理。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占地面积不大,待整个工程结束后,土地表面将逐渐固化,在施工期加重的水土流失强度可以得到一定恢复。

(二)运营期

1.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安装一台抽油烟机(风量500m3/h,净化效率60%),则油烟量排放量约为2.72g/d、0.82kg/a,排放浓度为1.3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去除效率60%的标准限值要求。

2.车辆尾气影响分析

在运营过程中,运输车辆因燃油排放的尾气对周边的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尾气中主要含有CO、THC以及NOX等污染物,但在大气中经扩散稀释后,浓度大大降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3.恶臭影响分析

项目投入使用的垃圾收集桶、化粪池等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是固体废弃物不及时清理、污泥不及时清掏时产生的恶臭。有机物腐败产生的恶臭气体与气温有很大关系,高温有利于恶臭的产生。化粪池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有机物生物降解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还原性有毒有害气态物质,经水解或自身挥发恶臭气体。因此本次评价要求:①项目内的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日产日清;②对化粪池加盖密封,做好化粪池的定期清掏工作,保障正常功能和避免堵塞,在清掏时应加快清掏速度,清掏后及时加盖、密封,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避免滋生恶臭。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水环境

项目检验主要用作检验产品纯净水是否符合饮用要求,主要采用灯光检验,肉眼判断的方法,不进行化学实验,因此不产生检验废水。项目总用水量为7094.7m3/a,废水产生量为971.67m3/a。其中反渗透废水产生量为104.4m3/a,为清净下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塑料桶清洗废水产生量为675.27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3/a。

项目制水主要采用物理过滤,因此原水水质情况未发生变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绿化和周边农灌。项目沉淀池可满足至少24h废水的收集处理,可确保生产废水有效沉淀。

从水质上来说,项目生产废水本身污染物浓度低,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用于周边农灌。项目周边约有100亩农用地,农灌用水定额按3L/m2·次计,平均每3天浇灌一次,浇灌次数为122次,则周边农田农灌用水量为*m3/a。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604m3/d、781.2m3/a,完全可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项目设置1个沉淀池(容积为20m3)处理生产废水,根据分析可知,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渗透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塑料桶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604m3/d、781.2m3/a,沉淀池容积可容纳至少8d的污水,可确保污水能够得到有效沉淀。从水质上来说,项目生产废水本身污染物浓度低,主要污染物为SS,根据表4-4分析,经沉淀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用于周边农灌。

项目已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容积为3m3,根据分析,项目进入化粪池处理的废水量为0.64m3/d,化粪池容积可容纳至少3d的污水,可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5.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人员噪声:外来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声压级在60~70dB(A)之间,在考虑墙体阻隔、绿化带阻隔、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交通噪声:项目运营期,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为交通噪声,声压级在70~75dB(A)之间,在考虑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但为了更进一步降低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项目区域出入口的合适位置标示减速图标;②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③按车位有序停车,确保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顺畅。

设备噪声:声压级约90dB(A),拟采取如下措施:①在同类型设备选购阶段,应选购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减少设备产噪量,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隔板,减小噪声源强;②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出现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③大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并置于室内;④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检测,防止人为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衰减公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21)来确定。项目运营期昼间设备噪声均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即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因此设备噪声对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固体废物

项目原水处理系统仅用于处理原水,项目制水主要采用物理过滤,因此原水水质情况未发生变化,原水为山体溶洞水,根据水质检测报告,项目水源水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原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同时,由于原水处理使用的活性炭、滤芯及反渗透膜本身不会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及废弃反渗透膜均为一般固废,根据原材料使用情况,项目废活性炭、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产生量为3t/a,均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

本项目成品桶装水和瓶装水包装环节使用包装膜包装,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废弃包装袋,类比同类项目,产生量约为0.1t/a,主要为废包装膜和废纸壳等。

项目废活性炭、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均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不得在场内贮存;废包装膜、废纸壳和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后运至八道哨乡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保证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及询问业主,项目区域内尚未发现地下水过度开采和受污染的现象,目前地下水质状况总体良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场区地面全部硬化,且防渗防漏。

项目分区防渗要求:

①一般防渗区:化粪池、沉淀池等,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7cm/s;

②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进行水泥硬化。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后,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丘北县金龙潭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建成后,对产生的废气、噪声采取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废水可达标用于周边农灌,固废处置率100%,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的基础上,该项目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2024年5月7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关于丘北县金龙潭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2024年05月07日 16:56 环境保护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

通信地址:丘北县锦屏 (略) 延长线南侧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丘北县金龙潭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丘北县金龙 (略) 金龙潭饮用水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丘北县金龙 (略) ;

建设地点:丘北县八道哨乡黎家庄村委会大龙潭村小组;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400m2,总建筑面积2600m2(其中生产车间1900m2,仓库350m2,生活区350m2),建设3条年产6000t饮用水生产线(其中2条550ml瓶装水生产线,1条5加仑灌装水生产线),建设相应配套设施设备。

项目投资:总投资*元,其中项目环保建设投资23.*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685%。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场地扬尘及粉尘

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表土清除、土地平整、主体工程建设等过程。施工现场近地面的粉尘量受施工机械、施工方式、管理方式及天气、地表土质等多种因素影响,一般施工现场的大气环境中TSP浓度可达到1.5~5mg/m3。根据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监测(不洒水),在距施工现场边界50m处,TSP浓度最大达到4.53 mg/m3,至150m处仍可达到1.51 mg/m3,只有在300m处才低于0.5mg/m3。经以上分析,施工期无组织排放的扬尘污染的范围主要集中在300m范围以内。项目周边300m范围内有东北面166m处的散户。

为了进一步减小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目标的影响,环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①应对易散失的建筑材料如砂石等采用湿法运输(表面洒水),并加盖篷布;②水泥、砂石料等散装物料临时堆放应采取加盖篷布,且应适量堆放;③开挖铺填时应不定期洒水,使施工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潮湿度以便降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④及时清扫运输过程 (略) 面上的建筑材料及土石,以减少扬尘的产生量;⑤运输车辆装车时应适量而不能过载;⑥项目施工进出场区入口要硬化且运输车辆外出施工场地时车辆轮胎冲洗,规范冲洗场地,严禁冲洗废水乱排;⑦多层建筑施工时设置遮挡帷幕,施工场地采用加压喷洒设施加强洒水抑尘。

施工期间的扬尘污染具有短期性和局部性特征,经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施工扬尘产生量较少,从而减轻了对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废气

项目施工期载重汽车、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会有一定的废气排放,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氮、总烃。由于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产生的废气均属无组织排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型、节能型机械设备进行施工,且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则产生的废气量少,排到空气中分散稀释后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为4个月,施工人员50人,均不在场区食宿,用水量定额按60L/人·d计,产排污系数按0.8计,则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量为2.4m3/d,288m3(按照120d计)。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氨氮等。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收集处理,化粪池污泥清掏用作农肥。

4.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包括备料废水、养护废水及冲洗废水,主要含有SS、泥沙等污染物,产生量约2m3/d,产生量较小。但为了降低施工废水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建筑材料应分类集中堆放,且雨天顶部覆盖篷布;②建筑材料应适量堆放,尽量减少存放时间;③养护浇筑面时,做到少量、多次洒水,以减少养护废水的产生量;④在场区低凹空地处修建1个5m3的临时沉清池,收集施工产生的养护废水及车辆车轮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作施工用水。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废水对水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5.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表土清除、土地平整、主体工程建设、施工材料运输等施工活动,可分为施工作业噪声和交通噪声,前者为持续性噪声,主要为施工作业过程中机械噪声,后者为间歇性噪声。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设备。据对同类机械的调查,施工机械的噪声强度一般为75~95dB(A),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其声压级约为70~90dB(A)。环评要求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在同类型设备选购阶段,应选购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减少发生设备产噪量;②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

③加强车辆管理,在厂区设置车辆禁鸣标志,严禁夜间车辆鸣笛;

④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施工,防止人为噪声。

6.施工固废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废土石和建筑垃圾约500m3,本次环评提出施工废土石和建筑垃圾收集后能回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运到指定地点填埋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废土石和建筑垃圾对外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对外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7.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0.5t,环评要求施工工地设临时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丘北县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置,禁止在施工区随处堆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8.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采取综合性的污染防治措施,环保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值均能达到国家标准,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对生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本报告要求项目建设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轻生态影响:

(1)为避免含有少量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的施工废水外流,对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污染,要求在施工场地上修建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将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有效合理利用水资源。

(2)尽量避开雨季实施平整土地及基础开挖等施工作业,下雨时用一些帆布等来覆盖开挖面以减少因受雨水冲刷而造成土壤流失,并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排水工程来疏导雨水,防止区域内水土流失,工程建设安排上首先完成基础设施工程,优先完善排水沟 (略) 的建设。

(3)在施工场地周围修建围墙与外界分隔,不同程度减小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施工噪声等对外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造成的表土裸露随着地面硬化和施工结束可以得到恢复和改善,水土流失将可得到治理。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占地面积不大,待整个工程结束后,土地表面将逐渐固化,在施工期加重的水土流失强度可以得到一定恢复。

(二)运营期

1.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安装一台抽油烟机(风量500m3/h,净化效率60%),则油烟量排放量约为2.72g/d、0.82kg/a,排放浓度为1.36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去除效率60%的标准限值要求。

2.车辆尾气影响分析

在运营过程中,运输车辆因燃油排放的尾气对周边的大气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尾气中主要含有CO、THC以及NOX等污染物,但在大气中经扩散稀释后,浓度大大降低,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3.恶臭影响分析

项目投入使用的垃圾收集桶、化粪池等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是固体废弃物不及时清理、污泥不及时清掏时产生的恶臭。有机物腐败产生的恶臭气体与气温有很大关系,高温有利于恶臭的产生。化粪池恶臭气体主要来源于有机物生物降解过程中产生的一些还原性有毒有害气态物质,经水解或自身挥发恶臭气体。因此本次评价要求:①项目内的生活垃圾做到分类收集,日产日清;②对化粪池加盖密封,做好化粪池的定期清掏工作,保障正常功能和避免堵塞,在清掏时应加快清掏速度,清掏后及时加盖、密封,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避免滋生恶臭。综上所述,项目废气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水环境

项目检验主要用作检验产品纯净水是否符合饮用要求,主要采用灯光检验,肉眼判断的方法,不进行化学实验,因此不产生检验废水。项目总用水量为7094.7m3/a,废水产生量为971.67m3/a。其中反渗透废水产生量为104.4m3/a,为清净下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塑料桶清洗废水产生量为675.27m3/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92m3/a。

项目制水主要采用物理过滤,因此原水水质情况未发生变化,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绿化和周边农灌。项目沉淀池可满足至少24h废水的收集处理,可确保生产废水有效沉淀。

从水质上来说,项目生产废水本身污染物浓度低,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用于周边农灌。项目周边约有100亩农用地,农灌用水定额按3L/m2·次计,平均每3天浇灌一次,浇灌次数为122次,则周边农田农灌用水量为*m3/a。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2.604m3/d、781.2m3/a,完全可全部用于周边农田浇灌。

项目设置1个沉淀池(容积为20m3)处理生产废水,根据分析可知,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反渗透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塑料桶清洗废水产生量为2.604m3/d、781.2m3/a,沉淀池容积可容纳至少8d的污水,可确保污水能够得到有效沉淀。从水质上来说,项目生产废水本身污染物浓度低,主要污染物为SS,根据表4-4分析,经沉淀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用于周边农灌。

项目已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容积为3m3,根据分析,项目进入化粪池处理的废水量为0.64m3/d,化粪池容积可容纳至少3d的污水,可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5.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人员噪声:外来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声压级在60~70dB(A)之间,在考虑墙体阻隔、绿化带阻隔、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交通噪声:项目运营期,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为交通噪声,声压级在70~75dB(A)之间,在考虑几何扩散衰减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但为了更进一步降低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①项目区域出入口的合适位置标示减速图标;②进出项目区的车辆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③按车位有序停车,确保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顺畅。

设备噪声:声压级约90dB(A),拟采取如下措施:①在同类型设备选购阶段,应选购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减少设备产噪量,安装减振垫、消声器、隔板,减小噪声源强;②加强日常维护,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出现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的现象;③大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并置于室内;④加强人员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检测,防止人为噪声。

本项目各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衰减公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21)来确定。项目运营期昼间设备噪声均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即为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标准,因此设备噪声对环境影响可接受。根据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居民区,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固体废物

项目原水处理系统仅用于处理原水,项目制水主要采用物理过滤,因此原水水质情况未发生变化,原水为山体溶洞水,根据水质检测报告,项目水源水可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原水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同时,由于原水处理使用的活性炭、滤芯及反渗透膜本身不会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产生的废弃活性炭及废弃反渗透膜均为一般固废,根据原材料使用情况,项目废活性炭、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产生量为3t/a,均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

本项目成品桶装水和瓶装水包装环节使用包装膜包装,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废弃包装袋,类比同类项目,产生量约为0.1t/a,主要为废包装膜和废纸壳等。

项目废活性炭、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均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利用,不得在场内贮存;废包装膜、废纸壳和生活垃圾一同收集后运至八道哨乡垃圾处置点集中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掏用作农肥;保证项目固废处置率100%。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现场勘查及询问业主,项目区域内尚未发现地下水过度开采和受污染的现象,目前地下水质状况总体良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场区地面全部硬化,且防渗防漏。

项目分区防渗要求:

①一般防渗区:化粪池、沉淀池等,等效黏土防渗层≥1.5m,渗透系数≤10-7cm/s;

②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进行水泥硬化。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后,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丘北县金龙潭饮用水生产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建成后,对产生的废气、噪声采取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废水可达标用于周边农灌,固废处置率100%,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的基础上,该项目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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