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中国南宁乐养城二期康护养老中心项目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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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城乡规划调整批前公示中国南宁乐养城二期康护养老中心项目调整后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南宁)乐养城二期康护养老中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设计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扶绥县新宁镇石马村东面。

二、调整理由:

为满足企业工艺流程及使用需求,提高企业运行效率,使项目规划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现需对中国(南宁)乐养城二期康护养老中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设计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一)根据排水和场地实际需求,总平面图标高整体下调50公分。

(二)取消与特殊照顾病房相连的部分连廊,连廊整体向西侧偏移1.5米,部分向北侧偏移1.5米。

(三)氧气站位置变动,占地面积由80.00㎡调整为86.42㎡,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6.42㎡;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80.00㎡调整为126.42㎡,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46.42㎡;建筑层数由1层调整为2层,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层。

(四)康检综合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由9062.88㎡调整为7621.79㎡,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441.09㎡;安全出口由7个调整为6个;地下停车位由238个调整为180个,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58个;取消值班/资料室、告别室、冷库/解剖室等功能房间。

(五)康检综合楼占地面积由3888.39㎡调整为3837.70㎡,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50.69㎡;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84㎡调整为*.2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81.45㎡;各层部分功能房间进行位置调整。

(六)1#养护中心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7003.44㎡调整为7250.15㎡,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246.71㎡;床位数由174个调整为162个;各层部分功能房间进行位置调整;全楼层阳台由栏杆开放阳台调整为封闭落地窗阳台。

(七)2#养护中心占地面积由1240.62㎡调整为1258.1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7.57㎡;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42㎡调整为*.9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26.57㎡;床位数由440个调整为338个。

(八)3#养护中心占地面积由1240.62㎡调整为1258.1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7.57㎡;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42㎡调整为*.53㎡,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59.11㎡;床位数由480个调整为500个。

(九)3A#养护中心占地面积由1240.62㎡调整为1258.1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7.57㎡;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42㎡调整为*.53㎡,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59.11㎡;床位数由480个调整为472个。

(十)5#、6#、9#、10#养护中心占地面积均由702.47调整为703.96㎡,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49㎡;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1591.79调整为1611.92㎡,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20.13㎡;

(十一)营养中心占地面积由730.16㎡调整为733.60㎡,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3.44㎡;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 2255.79㎡调整为2289.38㎡,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33.59㎡。

(十二)连廊占地面积由1519.28㎡调整为874.97㎡,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644.31㎡;建筑面积由1519.28㎡调整为437.49,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081.79㎡。

(十三)高压氧仓位置变动,占地面积由108.00㎡调整为399.60㎡,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291.60㎡;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108.00㎡调整为399.60㎡,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291.60㎡;

(十四)一期总床位数由2968个调整为2830个,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02个。

(十五)西侧机动车停车位部分调整为机械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由原审批方案的575个调整为583个,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8个;

综上所述,项目用地面积*.90㎡,总建筑面积由*.82㎡调整为*.43㎡、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123.39㎡;计容建筑面积由*.66㎡调整为*.15㎡,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399.49㎡;建筑占地面积由*.89㎡调整为*.82㎡,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92.07㎡;绿地面积由*.39㎡调整为*.45㎡,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386.06㎡。调整后容积率2.27,建筑密度36.61%,绿地率31.13%,机动车停车位58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22个。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 (略) 站(http://**)。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11日)内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5室,邮编:*)。

特此公示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关联文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中国(南宁)乐养城二期康护养老中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设计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

位于扶绥县新宁镇石马村东面。

二、调整理由:

为满足企业工艺流程及使用需求,提高企业运行效率,使项目规划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现需对中国(南宁)乐养城二期康护养老中心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方案设计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一)根据排水和场地实际需求,总平面图标高整体下调50公分。

(二)取消与特殊照顾病房相连的部分连廊,连廊整体向西侧偏移1.5米,部分向北侧偏移1.5米。

(三)氧气站位置变动,占地面积由80.00㎡调整为86.42㎡,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6.42㎡;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80.00㎡调整为126.42㎡,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46.42㎡;建筑层数由1层调整为2层,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层。

(四)康检综合楼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由9062.88㎡调整为7621.79㎡,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441.09㎡;安全出口由7个调整为6个;地下停车位由238个调整为180个,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58个;取消值班/资料室、告别室、冷库/解剖室等功能房间。

(五)康检综合楼占地面积由3888.39㎡调整为3837.70㎡,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50.69㎡;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84㎡调整为*.2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81.45㎡;各层部分功能房间进行位置调整。

(六)1#养护中心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7003.44㎡调整为7250.15㎡,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246.71㎡;床位数由174个调整为162个;各层部分功能房间进行位置调整;全楼层阳台由栏杆开放阳台调整为封闭落地窗阳台。

(七)2#养护中心占地面积由1240.62㎡调整为1258.1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7.57㎡;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42㎡调整为*.9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26.57㎡;床位数由440个调整为338个。

(八)3#养护中心占地面积由1240.62㎡调整为1258.1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7.57㎡;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42㎡调整为*.53㎡,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59.11㎡;床位数由480个调整为500个。

(九)3A#养护中心占地面积由1240.62㎡调整为1258.19㎡,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7.57㎡;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42㎡调整为*.53㎡,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59.11㎡;床位数由480个调整为472个。

(十)5#、6#、9#、10#养护中心占地面积均由702.47调整为703.96㎡,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49㎡;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1591.79调整为1611.92㎡,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20.13㎡;

(十一)营养中心占地面积由730.16㎡调整为733.60㎡,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3.44㎡;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 2255.79㎡调整为2289.38㎡,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33.59㎡。

(十二)连廊占地面积由1519.28㎡调整为874.97㎡,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644.31㎡;建筑面积由1519.28㎡调整为437.49,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081.79㎡。

(十三)高压氧仓位置变动,占地面积由108.00㎡调整为399.60㎡,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291.60㎡;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均由108.00㎡调整为399.60㎡,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291.60㎡;

(十四)一期总床位数由2968个调整为2830个,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02个。

(十五)西侧机动车停车位部分调整为机械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由原审批方案的575个调整为583个,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8个;

综上所述,项目用地面积*.90㎡,总建筑面积由*.82㎡调整为*.43㎡、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123.39㎡;计容建筑面积由*.66㎡调整为*.15㎡,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1399.49㎡;建筑占地面积由*.89㎡调整为*.82㎡,较原审批方案减少了192.07㎡;绿地面积由*.39㎡调整为*.45㎡,较原审批方案增加了386.06㎡。调整后容积率2.27,建筑密度36.61%,绿地率31.13%,机动车停车位58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22个。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扶绥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三) (略) 扶绥县人民 (略) 站(http://**)。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4月30日至2023年5月11日)内反映至扶绥县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广西壮族 (略) 扶绥县松江街22号405室,邮编:*)。

特此公示


扶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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