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2024-1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2024-1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规定,现对《 (略) 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沂南 (略) 石英砂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
通讯地址: (略) 兰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保科
联系人及电话:陈健 0539-*
附件:1.《 (略) 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沂南 (略) 石英砂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6日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规定,现对《 (略) 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沂南 (略) 石英砂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6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
通讯地址: (略) 兰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保科
联系人及电话:陈健 0539-*
附件:1.《 (略) 水泥用灰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2.《沂南 (略) 石英砂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3.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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