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道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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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道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道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流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涉及将乐县20~200km2河流共计30个流域37条河道,包含龙池溪、渠许溪、界源溪、漠村溪、梅花溪、邓坊溪、楼杉溪、赖地溪、常口溪、桃村溪、上山洞溪、常溪、洋坊溪、将溪、南胜溪、石排溪、开善溪、吴村溪、空溪、井垅溪、漠口溪、陈厝溪、红门溪、泰村溪、杏溪、金坑溪、半村溪、黄溪、隆坊溪、安仁溪、泽坊溪、大渠溪、寒际溪、肖坊溪、里源溪、廖家地溪、大南坑溪。

  (三)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流域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评价、总体规划、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水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节水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

  二、规划环评总结论

  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道流域规划基本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 (略) 的相关规划基本相容,并与相关宏观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基本协调。规划的实施,将使河流河道水文情势、水资源利用发生变化,对生态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其影响可以通过优化水库的调度方案、保证生态流量等措施,把影响降至最小。规划工程对土地占用、农业生产、*域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均可通过采取相应的规划调整避免、保护、修复和补救措施得以控制或减缓。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后,可使流域的防洪能力提高,提高灌溉水综合利用系数,提高流域可供水能力。因此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推荐的各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评价认为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道流域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总体上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与本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对流域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将乐县水利局

  地址: (略) 将乐县古镛镇三华北路9号

  联系人:黄友根 电话:0598-* 邮箱:*@*26.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台江区义洲街道夺锦标弄62号三层-68室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XtWgzx5dKrIriQuug 提取码:jlly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日起10个工作日。

 将乐县水利局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现将《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道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规划概况

  (一)规划名称

  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流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涉及将乐县20~200km2河流共计30个流域37条河道,包含龙池溪、渠许溪、界源溪、漠村溪、梅花溪、邓坊溪、楼杉溪、赖地溪、常口溪、桃村溪、上山洞溪、常溪、洋坊溪、将溪、南胜溪、石排溪、开善溪、吴村溪、空溪、井垅溪、漠口溪、陈厝溪、红门溪、泰村溪、杏溪、金坑溪、半村溪、黄溪、隆坊溪、安仁溪、泽坊溪、大渠溪、寒际溪、肖坊溪、里源溪、廖家地溪、大南坑溪。

  (三)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主要包括流域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评价、总体规划、防洪减灾规划、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水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规划、流域综合管理规划、节水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

  二、规划环评总结论

  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道流域规划基本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 (略) 的相关规划基本相容,并与相关宏观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基本协调。规划的实施,将使河流河道水文情势、水资源利用发生变化,对生态环境质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其影响可以通过优化水库的调度方案、保证生态流量等措施,把影响降至最小。规划工程对土地占用、农业生产、*域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均可通过采取相应的规划调整避免、保护、修复和补救措施得以控制或减缓。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后,可使流域的防洪能力提高,提高灌溉水综合利用系数,提高流域可供水能力。因此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推荐的各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评价认为将乐县20~200平方公里河道流域规划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总体上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与本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内容)。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对流域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并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将乐县水利局

  地址: (略) 将乐县古镛镇三华北路9号

  联系人:黄友根 电话:0598-* 邮箱:*@*26.com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略)

  联系地址: (略) 台江区义洲街道夺锦标弄62号三层-68室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http://**-XtWgzx5dKrIriQuug 提取码:jlly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日起10个工作日。

 将乐县水利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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