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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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

通讯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1

泉 (略) 瓦楞纸板扩建项目

泉 (略)

2024年4月17日

泉惠环评〔2024〕表12号

2

(略) (略) 迁建项目

(略) (略)

2024年4月25日

泉惠环评〔2024〕表13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3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

通讯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1

泉 (略) 瓦楞纸板扩建项目

泉 (略)

2024年4月17日

泉惠环评〔2024〕表12号

2

(略) (略) 迁建项目

(略) (略)

2024年4月25日

泉惠环评〔2024〕表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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