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批后公布
市城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批后公布
市城区A-01-02、A-0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 (略) 政府批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布。
一、用地性质调整。对A-01-02、A-02-01地块的面积和范围界线进行调整,其中:A-01-02地块面积由6.3946公顷(95.92亩)调整为5.0478公顷(75.72亩),规划用地 (略) 场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A-02-01地块面积由15.6045公顷(234.07亩)调整为12.6901公顷(190.35亩),规划用地 (略) 场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将A-02-01地块东侧的0.9010 公顷(13.51亩、宽度20米)调整为公园绿地,对该地块新增编码A-02-03。
二、规划用地指标。 A-01-02 、A-02-01地块,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1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0%,污染物削减率≥45%,雨水资源利用率≥19%。A-02-03地块,容积率≤0.2,绿地率≥65%;海绵指标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5%,污染物削减率≥70%,雨水资源利用率≥36%。
市城区A-01-02、A-02-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 (略) 政府批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规划调整方案予以公布。
一、用地性质调整。对A-01-02、A-02-01地块的面积和范围界线进行调整,其中:A-01-02地块面积由6.3946公顷(95.92亩)调整为5.0478公顷(75.72亩),规划用地 (略) 场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A-02-01地块面积由15.6045公顷(234.07亩)调整为12.6901公顷(190.35亩),规划用地 (略) 场用地调整为物流仓储用地;将A-02-01地块东侧的0.9010 公顷(13.51亩、宽度20米)调整为公园绿地,对该地块新增编码A-02-03。
二、规划用地指标。 A-01-02 、A-02-01地块,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1米(如高于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以民航部门核定的高度为准,自室外地平算起);海绵指标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60%,污染物削减率≥45%,雨水资源利用率≥19%。A-02-03地块,容积率≤0.2,绿地率≥65%;海绵指标确定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5%,污染物削减率≥70%,雨水资源利用率≥36%。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