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西围涌二期水环境治理项目
肇庆市高要区西围涌二期水环境治理项目
(略) 高要区水利局:
《关于审批肇庆市高要区西围涌(二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4年3月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西围涌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西围涌(二期)水环境治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3-*-19-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高要区水利局。
四、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西围涌流域。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新 (略) 169.6公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1座,新建畜禽粪污收运站、新建畜禽粪污资源化生产有机肥厂、提升金利镇第一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构建15公里生态修复示范段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6481.*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高要区水利局:
《关于审批肇庆市高要区西围涌(二期)水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4年3月7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西围涌流域综合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西围涌(二期)水环境治理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3-*-19-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高要区水利局。
四、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西围涌流域。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新 (略) 169.6公里、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1座,新建畜禽粪污收运站、新建畜禽粪污资源化生产有机肥厂、提升金利镇第一和第二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构建15公里生态修复示范段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预备费6481.*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