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5月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5月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5月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 (略) 山片沟硫铁矿年产*吨硫铁矿选矿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
建设单位: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 (略)
项目概况:对原批复的*t/a选矿工程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选厂总选矿能力达到*t/a,具体为:改扩建后现已建成并验收的一期*t/a锌硫矿选矿生产线在工艺设备不变的情况下产能提升为*t/a,现选厂正在建设的*吨硫铁矿选矿生产线直接建设成选矿能力为*t/a,选矿厂服务年限23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原矿仓装卸工序出料口设置喷淋装置,同时原矿仓和运输皮带全封闭建设;锌硫矿破碎筛分系统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粗碎、中细碎、筛分分别配套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修改清单中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铁矿破碎筛分系统,配套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硫铁矿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经新建车间1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修改清单中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次改扩建将选矿厂内锅炉房现有的3台2t/h燃煤锅炉拆除,改扩建为1台10t/h生物质锅炉和1台4t/h备用生物质锅炉,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收集后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作业机械、运输车辆等排放的尾气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 (略) 移动机械进行环保编码登记。选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中表 6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规范的 (略) ,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标识。
2、废水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选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全部回用于绿化及降尘,不得外排。选矿废水及夏季车间冲洗废水经泵送至选厂已建浓密池,采用“石灰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体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有机肥生产厂家;废树脂不在厂区暂存,定期由厂家更换并回收、综合利用;本项目改扩建后两条选矿生产线选矿过程中尾矿先干排采用汽车运输至干排尾矿库,待干排尾矿库排满后管道输送至至湿排尾矿库堆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后全部返回球磨阶段作为原料再利用。浓密池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经浓缩压滤后与尾矿一起排至尾矿库。化学品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进行二次利用;化学品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 (略)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固废综合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8(代码900-214-08),机修废油经包装桶储存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5、生态保护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止生态破坏和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因地制宜植树种草,确保当地生态环境不受影响,加强该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管理。强化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填埋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控,严禁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2024年5月8日拟审批项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8-*、*
传 真:0478-*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生态环境局乌拉特前旗分局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一)
项目名称:内 (略) 山片沟硫铁矿年产*吨硫铁矿选矿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乌拉特前旗大佘太镇
建设单位: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同人 (略)
项目概况:对原批复的*t/a选矿工程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选厂总选矿能力达到*t/a,具体为:改扩建后现已建成并验收的一期*t/a锌硫矿选矿生产线在工艺设备不变的情况下产能提升为*t/a,现选厂正在建设的*吨硫铁矿选矿生产线直接建设成选矿能力为*t/a,选矿厂服务年限23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扬尘,为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需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小施工扬尘的影响,具体措施建议如下:
(1)合理布置厂区平面及工艺,减少施工土方量,从而减少扬尘量;
(2)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有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3)避免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覆盖;
2、废水
本项目施工设备、车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施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之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量;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
4、固体废体
施工期施工场地内应设临时收集施工垃圾的垃圾站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站统一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其产生的施工废物及时收集、清运,避免产生污染。
运营期:
1、废气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原矿仓装卸工序出料口设置喷淋装置,同时原矿仓和运输皮带全封闭建设;锌硫矿破碎筛分系统依托现有废气处理措施,粗碎、中细碎、筛分分别配套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修改清单中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铁矿破碎筛分系统,配套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硫铁矿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经新建车间1根15m排气筒排放;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修改清单中表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次改扩建将选矿厂内锅炉房现有的3台2t/h燃煤锅炉拆除,改扩建为1台10t/h生物质锅炉和1台4t/h备用生物质锅炉,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收集后通过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限值。作业机械、运输车辆等排放的尾气必须达到国家相关的排放标准。 (略) 移动机械进行环保编码登记。选厂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0)中表 6 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设置永久性规范的 (略) ,设置污染物排放口标志、标识。
2、废水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依托选厂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出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2020)标准,全部回用于绿化及降尘,不得外排。选矿废水及夏季车间冲洗废水经泵送至选厂已建浓密池,采用“石灰中和+絮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妥善的减振、隔声和消声等噪声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体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处置各类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锅炉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给有机肥生产厂家;废树脂不在厂区暂存,定期由厂家更换并回收、综合利用;本项目改扩建后两条选矿生产线选矿过程中尾矿先干排采用汽车运输至干排尾矿库,待干排尾矿库排满后管道输送至至湿排尾矿库堆存;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定期清理后全部返回球磨阶段作为原料再利用。浓密池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经浓缩压滤后与尾矿一起排至尾矿库。化学品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进行二次利用;化学品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 (略)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固废综合利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8(代码900-214-08),机修废油经包装桶储存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5、生态保护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止生态破坏和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因地制宜植树种草,确保当地生态环境不受影响,加强该项目运营期生态环境管理。强化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填埋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控,严禁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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