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5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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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5万吨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 (略) 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吨产能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吨产能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庆城县、镇原县、环县;

(3)项目概况:共部署产能5×104t/a,新建油水井总计122口(采油井92口、注水井30口),建设水源井1口,涉及井场36座(新建井场29座、扩建井场7座);新建站场2座(孟9增、镇十四脱)、新建小型油气混输装置3座、清水注水撬1座;站场输油泵改造2座(镇45增、镇十转)、增加加热炉智能间开控制改造站场3座;建设管线工程总计59.99km(出油管线41.83km,注水管线23.36km);并建设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19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第十一采油厂

单位地址: (略) 西峰区世纪大道

邮编:*

联系人:孟宁平

联系电话:093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安中 (略)

单位地址: (略) 未央 (略) 东侧浩华北郡第2幢1单元*室

邮编:*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提交公众意见表。

中国石 (略) (略) 第十一采油厂

2024.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 (略) 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吨产能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第十一采油厂2024年*吨产能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庆城县、镇原县、环县;

(3)项目概况:共部署产能5×104t/a,新建油水井总计122口(采油井92口、注水井30口),建设水源井1口,涉及井场36座(新建井场29座、扩建井场7座);新建站场2座(孟9增、镇十四脱)、新建小型油气混输装置3座、清水注水撬1座;站场输油泵改造2座(镇45增、镇十转)、增加加热炉智能间开控制改造站场3座;建设管线工程总计59.99km(出油管线41.83km,注水管线23.36km);并建设其他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19亿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第十一采油厂

单位地址: (略) 西峰区世纪大道

邮编:*

联系人:孟宁平

联系电话:0934-*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安中 (略)

单位地址: (略) 未央 (略) 东侧浩华北郡第2幢1单元*室

邮编:*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9-*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http://**_*.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提交公众意见表。

中国石 (略) (略) 第十一采油厂

20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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