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鑫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网上公开信息
海南省鑫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网上公开信息
海南省鑫 (略) 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综合利用项目 职业病危 (略) 上公开信息
2024-05-08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名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综合利用项目 地址: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海马二期工业园内 (略) 4号 (略) 厂房内,租用 (略) 现有部分场地和厂房。 联系人:陈泓 |
项目简介 | 建设单位租赁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3477平方米,其中拆分(重组)生产线461平方米,仓储2300平方米,其他生产配套面积713平米,场内建设1条梯次利用生产线,本项目废旧动力电池包/模组及单体电芯回收量3500t/a,其中废旧动力电池包约1000t/a,废旧动力电池小模组约1500t/a,单体电芯约1000t/a。 |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海南 (略)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钟国仁、刘家德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3月17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泓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锡、铅烟、铝金属粉尘、激光、噪声等。 经过对本项目的综合分析,根据类比项目的检测结果和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情况,预测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代码42)”中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代码422)”;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分类,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代码C42)”中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代码C422)”,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等级为“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如果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防护措施及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补充措施与建议后,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控的。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价单位按专家组意见修改《预评价报告》 |
现场调查图像 |
海南省鑫 (略) 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综合利用项目 职业病危 (略) 上公开信息
2024-05-08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 | 名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与综合利用项目 地址:本项目位于 (略) 龙华区城西镇椰海大道海马二期工业园内 (略) 4号 (略) 厂房内,租用 (略) 现有部分场地和厂房。 联系人:陈泓 |
项目简介 | 建设单位租赁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总投资*元,总占地面积3477平方米,其中拆分(重组)生产线461平方米,仓储2300平方米,其他生产配套面积713平米,场内建设1条梯次利用生产线,本项目废旧动力电池包/模组及单体电芯回收量3500t/a,其中废旧动力电池包约1000t/a,废旧动力电池小模组约1500t/a,单体电芯约1000t/a。 |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海南 (略)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钟国仁、刘家德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3月17日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 陈泓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锡、铅烟、铝金属粉尘、激光、噪声等。 经过对本项目的综合分析,根据类比项目的检测结果和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情况,预测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代码42)”中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代码422)”;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的分类,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代码C42)”中的“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代码C422)”,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等级为“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如果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有关防护措施及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补充措施与建议后,工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能够达到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面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控的。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专家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价单位按专家组意见修改《预评价报告》 |
现场调查图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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