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银川市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你局报来《关于报批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荐2024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函》等相关资料,同意你局实施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现将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17-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西夏区盈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红色教育展馆、 (略) 、派出所、 (略) 第八幼儿园。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盈北社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储能:盈北社区屋面光伏建筑和光储充停一体化车棚设计光伏总装机容量138.6kWp,配置252块光伏单晶硅组件550Wp。配置型号AV380V 7kW交流充电系统10套和60kW直流充电一体机2台,EIT储能模块186KWh1套,BMS电池管理系统1套。
(二)盈北社区太阳能PVT+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屋顶安装配置18块PVT光伏单晶硅组件550Wp,配置DKFXLN-05IY 太阳能热泵一体机组1台,80L光电热水器5台。
(三) (略) 第八幼儿园太阳能+高温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幼儿园采暖示范面积6463.23㎡,配置DKFXLN-100SII 空气源热泵机组2台,GSFXRS-240II高温水源热泵1台,规格2000*800*25太阳集热器共计16块。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概算投资322.*元,其中:工程费用303.*元,其它费用17.*元,预备费1.*元。资金来源按照《 (略) 西夏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承诺的函》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此批复用于争取上级资金,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你局报来《关于报批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推荐2024年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函》等相关资料,同意你局实施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现将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17-01-*)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西夏区盈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红色教育展馆、 (略) 、派出所、 (略) 第八幼儿园。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盈北社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储能:盈北社区屋面光伏建筑和光储充停一体化车棚设计光伏总装机容量138.6kWp,配置252块光伏单晶硅组件550Wp。配置型号AV380V 7kW交流充电系统10套和60kW直流充电一体机2台,EIT储能模块186KWh1套,BMS电池管理系统1套。
(二)盈北社区太阳能PVT+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屋顶安装配置18块PVT光伏单晶硅组件550Wp,配置DKFXLN-05IY 太阳能热泵一体机组1台,80L光电热水器5台。
(三) (略) 第八幼儿园太阳能+高温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供暖系统:幼儿园采暖示范面积6463.23㎡,配置DKFXLN-100SII 空气源热泵机组2台,GSFXRS-240II高温水源热泵1台,规格2000*800*25太阳集热器共计16块。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经审定,项目概算投资322.*元,其中:工程费用303.*元,其它费用17.*元,预备费1.*元。资金来源按照《 (略) 西夏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夏区2024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承诺的函》执行。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略) 令 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四、要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件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压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你单位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基本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此批复用于争取上级资金,接此批复后,可开展项目其他前期工作,但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前,不得开工建设。项目完工后,请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专项验收和审计部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最终报辖区发改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六、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略) 西夏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