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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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发改委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文件收悉。 (略) 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武汉 (略) 建设工作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4〕29号)相关精神,经研究,同意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现就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业主

  武汉 (略)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区域医疗服务覆盖范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及科创研发能力,全面提升宜昌及毗邻区域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点军区江南大 (略) 交汇处、 (略) 2号。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分为新建工程和改造工程两部分。其中:新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面积*平方米,地下面积*平方米),包含核素治疗中心、肿瘤放疗中心、科研教 (略) 大楼(500张床位);ICU和手术室改造工程,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3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安装工程、弱电信息化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室外工程、 (略) 、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及相关医疗设施、购置医疗设备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5亿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及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42个月。

  八、项目代建管理核准意见

  同意采取委托方式进行代建。

  请接文后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招标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文件收悉。 (略) 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武汉 (略) 建设工作的纪要》(专题会议纪要〔2024〕29号)相关精神,经研究,同意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现就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业主

  武汉 (略)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你单位申请,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区域医疗服务覆盖范围,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及科创研发能力,全面提升宜昌及毗邻区域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点军区江南大 (略) 交汇处、 (略) 2号。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分为新建工程和改造工程两部分。其中:新建工程规划用地面积约*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上面积*平方米,地下面积*平方米),包含核素治疗中心、肿瘤放疗中心、科研教 (略) 大楼(500张床位);ICU和手术室改造工程,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3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主体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安装工程、弱电信息化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室外工程、 (略) 、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及相关医疗设施、购置医疗设备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5亿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专项债及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42个月。

  八、项目代建管理核准意见

  同意采取委托方式进行代建。

  请接文后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招标实施方案提出申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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