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关于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略) 长乐区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11-*-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二、项目单位: (略) 长乐区 (略)
三、建设地点:长乐区潭头镇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对金梅潭功能区渔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及入海排口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涉及潭边河、大宏溪、潭头河、风洋河、陈塘港(潭头段)等 5 条河道及入海排口,河道总长度约 16.6km。其中,潭边河河道长度约3.7km,大宏溪河道长度约1.8km,潭头河河道长度约0.77km,风洋河河道长度约4.03km,陈塘港(潭头段)河道长度约6.3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948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7.*元、预备费318.*元。建设资金来源: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3GJK-101号),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及企业自筹。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略)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略) 长乐区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11-*-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二、项目单位: (略) 长乐区 (略)
三、建设地点:长乐区潭头镇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对金梅潭功能区渔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及入海排口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涉及潭边河、大宏溪、潭头河、风洋河、陈塘港(潭头段)等 5 条河道及入海排口,河道总长度约 16.6km。其中,潭边河河道长度约3.7km,大宏溪河道长度约1.8km,潭头河河道长度约0.77km,风洋河河道长度约4.03km,陈塘港(潭头段)河道长度约6.3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948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7.*元、预备费318.*元。建设资金来源: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3GJK-101号),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及企业自筹。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略)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略) 长乐区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11-*-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二、项目单位: (略) 长乐区 (略)
三、建设地点:长乐区潭头镇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对金梅潭功能区渔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及入海排口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涉及潭边河、大宏溪、潭头河、风洋河、陈塘港(潭头段)等 5 条河道及入海排口,河道总长度约 16.6km。其中,潭边河河道长度约3.7km,大宏溪河道长度约1.8km,潭头河河道长度约0.77km,风洋河河道长度约4.03km,陈塘港(潭头段)河道长度约6.3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948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7.*元、预备费318.*元。建设资金来源: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3GJK-101号),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及企业自筹。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略)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略) 长乐区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311-*-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新区金梅潭功能区渔场(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
二、项目单位: (略) 长乐区 (略)
三、建设地点:长乐区潭头镇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对金梅潭功能区渔场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及入海排口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及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涉及潭边河、大宏溪、潭头河、风洋河、陈塘港(潭头段)等 5 条河道及入海排口,河道总长度约 16.6km。其中,潭边河河道长度约3.7km,大宏溪河道长度约1.8km,潭头河河道长度约0.77km,风洋河河道长度约4.03km,陈塘港(潭头段)河道长度约6.3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活水提质工程、智慧水务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用9483.*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47.*元、预备费318.*元。建设资金来源: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2023GJK-101号),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及企业自筹。
六、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略)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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