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尤溪县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尤溪县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尤溪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尤溪县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尤水〔2024〕28号)收悉,我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尤溪县台溪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清溪小流域,涉及台溪乡盖竹、坑美、东山、*岩、山头、际坑6个行政村。建设任务:综合治理措施面积443.17公顷;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5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封禁424.6公顷,坡改梯2.9公顷,造林15.67公顷,生态护岸234米、生态步道319m、生态清淤1200米,水保生态园1座。投资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378.*元,其中用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138.*元;省级补助*元,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评审意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验收。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及时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加大治理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
(三)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略) 水利局
尤溪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尤溪县2024年度省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尤水〔2024〕28号)收悉,我局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形成了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
尤溪县台溪乡人民政府。
二、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清溪小流域,涉及台溪乡盖竹、坑美、东山、*岩、山头、际坑6个行政村。建设任务:综合治理措施面积443.17公顷;建设安全生态水系1.50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封禁424.6公顷,坡改梯2.9公顷,造林15.67公顷,生态护岸234米、生态步道319m、生态清淤1200米,水保生态园1座。投资规模:工程概算总投资378.*元,其中用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138.*元;省级补助*元,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以及评审意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同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确保项目按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并及时组织验收。
(二)项目业主应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公示制等管理制度,及时落实建后管护责任,加大治理区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
(三)项目业主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增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略) 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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