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街实验学校医大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街实验学校医大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侯发改审批〔2024〕51号
闽侯县教育局:
贵局关于申请审批上街实验学校医大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教建〔2024〕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上街实验学校医大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街实验学校医大校区(项目编码: 2310-*-04-01-*)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上街大学城公共配套规划功能,加快推动大学城基础教育学校建设,补齐大学城基础教育短板,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合29.70亩),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体艺楼、地下室、门卫及室外配套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98.*元(含建设用地费*元)、预备费920.*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教育经费投入。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60.22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九、建设工期:24个月。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
侯发改审批〔2024〕51号
闽侯县教育局:
贵局关于申请审批上街实验学校医大校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教建〔2024〕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上街实验学校医大校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上街实验学校医大校区(项目编码: 2310-*-04-01-*)
二、项目业主:闽侯县教育局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为完善上街大学城公共配套规划功能,加快推动大学城基础教育学校建设,补齐大学城基础教育短板,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五、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合29.70亩),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主要建设教学楼、体艺楼、地下室、门卫及室外配套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其中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998.*元(含建设用地费*元)、预备费920.*元,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教育经费投入。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60.22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经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审查,详见《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项目业主单位在建设与运行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好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各项措施。
九、建设工期:24个月。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行业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概算总投资超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总投资10%以上的,或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重新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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