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广东华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广东华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中 (略) 11号2栋
建设单位 广东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 (略)
项目概况 广东华 (略) 位于 (略) 中 (略) 11号2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301GF6P,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5′1.949″,东经113°36′49.784″。 本项目主要从事隔声凝胶、干粉砂浆的加工生产,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800m2,建筑面积2250m2,年产隔声凝胶1000t/a、隔声砂浆5000t/a、保温砂浆1000t/a、抹灰砂浆500t/a、砌筑砂浆500t/a、抗裂砂浆5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 隔声凝胶生产的投料、混合搅拌、分散、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再通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干粉砂浆生产的投料、包装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再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治理措施: 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 (略) 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治理措施: 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加强维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5-0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中堂镇中东四区一巷112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广东华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中 (略) 11号2栋
建设单位 广东华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莞 (略)
项目概况 广东华 (略) 位于 (略) 中 (略) 11号2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301GF6P,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3°5′1.949″,东经113°36′49.784″。 本项目主要从事隔声凝胶、干粉砂浆的加工生产,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总投资*元,占地面积2800m2,建筑面积2250m2,年产隔声凝胶1000t/a、隔声砂浆5000t/a、保温砂浆1000t/a、抹灰砂浆500t/a、砌筑砂浆500t/a、抗裂砂浆5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 隔声凝胶生产的投料、混合搅拌、分散、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再通过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干粉砂浆生产的投料、包装工序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略)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 (略) (略) ,再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固废治理措施: 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一 (略) 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治理措施: 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加强维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 (略) 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5-08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中堂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中堂镇中东四区一巷112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