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8日拟对浙江伟益佳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5月8日拟对浙江伟益佳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5月8日拟对浙江伟益佳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4]52号 | 浙 (略) 年产*套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 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E地块(晏站)E02-2504地块 | 浙 (略) | 企业拟投资*万元实施“浙 (略) 年产*套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企业目前已取得 (略) 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E地块(晏站)E02-2504地块的使用权,占地面积约为*m2空地,新建10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5m2。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年产值*万,年纳税*元。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脱脂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酸洗废水经曝气氧化+中和+混凝沉淀处理、硅烷化、表调和磷化废水经氯化钙+混凝沉淀处理,经预处理的高浓度废水再和其他低浓度生产废水一同经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再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厌氧+缺氧+好氧+沉淀”处理后纳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激光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酸洗废气通过侧吸+顶吸集气罩收集,经碱喷淋处理后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喷塑废气经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贴木纹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加盖收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 (略) 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6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 (略) 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关于2024年5月8日拟对浙江伟益佳工贸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4]52号 | 浙 (略) 年产*套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 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E地块(晏站)E02-2504地块 | 浙 (略) | 企业拟投资*万元实施“浙 (略) 年产*套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企业目前已取得 (略) 三门县海润街道滨海新城E地块(晏站)E02-2504地块的使用权,占地面积约为*m2空地,新建10幢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5m2。本项目实施后,预计年产值*万,年纳税*元。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脱脂废水经隔油+混凝沉淀处理、酸洗废水经曝气氧化+中和+混凝沉淀处理、硅烷化、表调和磷化废水经氯化钙+混凝沉淀处理,经预处理的高浓度废水再和其他低浓度生产废水一同经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再和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厌氧+缺氧+好氧+沉淀”处理后纳管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激光切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酸洗废气通过侧吸+顶吸集气罩收集,经碱喷淋处理后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喷塑废气经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固化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贴木纹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根25m排气筒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加盖收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 (略) 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6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联系电话:* * * 传真:*
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 (略) 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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