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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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理工大学: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83-02-*)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总投资362.*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63.*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99.*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01.*元,植物措施费157.*元,临时措施费3.*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9.*元,植物措施费30.*元,监测措施费8.*元,临时措施费93.*元,独立费用21.*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元(符合免征条件),基本预备费2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云水 (略)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略)

(略) 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本次一期建设项目永久用地面积*.23m2,临时用地面积6741.99m2。总建筑面积为*.2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m2,地下建筑面积7683.7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多层建筑、绿化、地下车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总计容建筑面积*.56m2,容积率0.86。主体设计绿化面积6178m2,主体设计绿地率27.47%。

总投资(万元)

*

土建投资(万元)

*

动工时间

2023年8月

完工时间

2025年3月

设计水平年

2025年

工程占地(hm2)

2.92

永久占地(hm2)

2.25

临时占地(hm2)

0.67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方

5.02(含表土剥离0.50)

1.18(含表土回填0.50)

/

3.84

重点防治区名称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剥蚀斜坡、浅丘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2.92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345

新增水土流失量(t)

22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主体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 (略) 601.94m、室外砖砌排水沟1046.87m、边坡截排水沟774.63m、透水铺装4652m2、表土剥离0.*m3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62hm2、表土回填0.*m3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m2、临时沉砂池2座。

施工营地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43hm2、表土回填0.*m3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43hm2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199m;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1座。

表土堆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24hm2、表土回填0.*m3

方案新增:种植灌木0.24hm2、8撒播植草0.24hm2。

主体已列: (略) 覆盖0.24h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86m、临时拦挡112m、临时沉砂池1座。

投资(万元)

111.48(新增9.59)

188.71(新增30.78)

12.86(新增9.61)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362.89(新增99.82)

独立费用(万元)

20.54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8.04

补偿费(元)

*.20(符合免征条件)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云水 (略)

建设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5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7L

法定代表人

古婕

法定代表人

杜惠平

地址

(略) 北碚区蔡家岗镇嘉瑞大道18号7幢16-9

地址

(略) 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及电话

尹小曼/177点击查看>>**800

联系人及电话

蔡永锋/186点击查看>>**456

电子信箱

*@*q.com

电子信箱

/

















附件2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3月29日, (略) 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云水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根据专家修改意见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4月8日提交了《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9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为94%,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略) 巴南区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内,建设单位为重庆理工大学。学校南侧紧邻德润大道、北临红光大道, (略) 可直达现场,交通条件便利。

因建设单位前期准备进度不同,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分为一期、二期工程建设。本次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m2,地下建筑面积7683.7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多层建筑(1#楼-3#楼、5#楼)、绿化、地下车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总计容建筑面积*.56m2,容积率0.86。主体设计绿化面积6178m2,主体绿地率27.47%。

本次建设4栋建筑,分为北侧、南侧两地块。其中北侧地块为5号楼,为数学研究中心,总建筑面积9929.02m2,地上4层,吊1层,建筑高度为23.2m,属于多层公共建筑,室外共有停车位108辆,位于校区 (略) 处。南侧地块包括1号楼-3号楼共三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7m2。

项目总占地面积*.22m2,永久用地面积*.23m2,临时用地6741.99m2。临时用地面积包括表土堆场2438.31m2,材料堆放场2090.67m2,施工办公、生活区2213.01m2。本项目所有用地均位于重庆理工大学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含的宗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巴国用(2004)第2号,不另新增占地,不涉及新增临时用地手续。项目总挖方5.*m3(含表土剥离0.*m3),回填土石方总量1.*m3(含表土回填0.*m3),余方3.*m3,余方全部外运至龙洲湾沿河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利用,运距约19km。本工程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工程已于2023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3月完工,建设总工期20个月。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转向债券和学校自筹等。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环境敏感区等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的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92hm2,损毁植被面积0.50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范围、时段、方法和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345t,新增土壤流失量228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和表土堆场防治区共3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 主体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区内可剥离表土,并运往表土堆场临时堆存。

施工中:对裸露边坡和地表采用防雨布苫盖,设置截水沟、边沟 (略) ,顺地势接入周边排水系统,出口增设临时沉砂池。

施工后期:进行土地整治,在绿化范围回覆表土,并且相应进行综合景观绿化,乔木选择黄花槐、红枫、小叶榕等,灌木选用草绣球、冷水花等。

施工营地防治区

施工前:在场地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

施工中:在场地增设临时沉砂池。

施工后期: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后撒播植草完成绿化,草种选用狗牙根。

表土堆场防治区

施工前:在堆体表面 (略) 进行临时覆盖

施工中:在堆体周边设置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堆体表面新增撒播植草进行施工期绿化。

施工后期:本区内临时堆存的表土回覆完毕后,对扰动土地整治后种植灌木。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62.*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63.*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99.*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01.*元,植物措施费157.*元,临时措施费3.*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9.*元,植物措施费30.*元,监测措施费8.*元,临时措施费93.*元,独立费用21.*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元(符合免征条件),基本预备费2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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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83-02-*)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92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总投资362.*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63.*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99.*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01.*元,植物措施费157.*元,临时措施费3.*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9.*元,植物措施费30.*元,监测措施费8.*元,临时措施费93.*元,独立费用21.*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元(符合免征条件),基本预备费2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 (略) 税务局、 (略) 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云水 (略)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略)

(略) 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巴南区

项目规模

本次一期建设项目永久用地面积*.23m2,临时用地面积6741.99m2。总建筑面积为*.2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m2,地下建筑面积7683.7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多层建筑、绿化、地下车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总计容建筑面积*.56m2,容积率0.86。主体设计绿化面积6178m2,主体设计绿地率27.47%。

总投资(万元)

*

土建投资(万元)

*

动工时间

2023年8月

完工时间

2025年3月

设计水平年

2025年

工程占地(hm2)

2.92

永久占地(hm2)

2.25

临时占地(hm2)

0.67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方

5.02(含表土剥离0.50)

1.18(含表土回填0.50)

/

3.84

重点防治区名称

(略)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地貌类型

剥蚀斜坡、浅丘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2.92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345

新增水土流失量(t)

22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主体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 (略) 601.94m、室外砖砌排水沟1046.87m、边坡截排水沟774.63m、透水铺装4652m2、表土剥离0.*m3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62hm2、表土回填0.*m3

主体已列:景观绿化

主体已列:车辆冲洗站1座

方案新增:防雨布覆盖*m2、临时沉砂池2座。

施工营地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43hm2、表土回填0.*m3

方案新增:撒播植草0.43hm2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199m;

方案新增:临时沉砂池1座。

表土堆场防治区

方案新增:土地整治0.24hm2、表土回填0.*m3

方案新增:种植灌木0.24hm2、8撒播植草0.24hm2。

主体已列: (略) 覆盖0.24hm2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286m、临时拦挡112m、临时沉砂池1座。

投资(万元)

111.48(新增9.59)

188.71(新增30.78)

12.86(新增9.61)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362.89(新增99.82)

独立费用(万元)

20.54

监理费(万元)

/

监测费(万元)

8.04

补偿费(元)

*.20(符合免征条件)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云水 (略)

建设单位

重庆理工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5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7L

法定代表人

古婕

法定代表人

杜惠平

地址

(略) 北碚区蔡家岗镇嘉瑞大道18号7幢16-9

地址

(略) 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及电话

尹小曼/177点击查看>>**800

联系人及电话

蔡永锋/186点击查看>>**456

电子信箱

*@*q.com

电子信箱

/

















附件2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4年3月29日, (略) 巴南区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重庆理工大学(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云水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根据专家修改意见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4年4月8日提交了《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2.92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为94%,表土保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一期) (略) 巴南区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内,建设单位为重庆理工大学。学校南侧紧邻德润大道、北临红光大道, (略) 可直达现场,交通条件便利。

因建设单位前期准备进度不同,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智能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分为一期、二期工程建设。本次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9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m2,地下建筑面积7683.7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多层建筑(1#楼-3#楼、5#楼)、绿化、地下车库以及相关配套设施。总计容建筑面积*.56m2,容积率0.86。主体设计绿化面积6178m2,主体绿地率27.47%。

本次建设4栋建筑,分为北侧、南侧两地块。其中北侧地块为5号楼,为数学研究中心,总建筑面积9929.02m2,地上4层,吊1层,建筑高度为23.2m,属于多层公共建筑,室外共有停车位108辆,位于校区 (略) 处。南侧地块包括1号楼-3号楼共三栋建筑,总建筑面积*.27m2。

项目总占地面积*.22m2,永久用地面积*.23m2,临时用地6741.99m2。临时用地面积包括表土堆场2438.31m2,材料堆放场2090.67m2,施工办公、生活区2213.01m2。本项目所有用地均位于重庆理工大学已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包含的宗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巴国用(2004)第2号,不另新增占地,不涉及新增临时用地手续。项目总挖方5.*m3(含表土剥离0.*m3),回填土石方总量1.*m3(含表土回填0.*m3),余方3.*m3,余方全部外运至龙洲湾沿河村建筑垃圾消纳场回填利用,运距约19km。本工程不涉及拆迁(移民)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

工程已于2023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5年3月完工,建设总工期20个月。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转向债券和学校自筹等。

(二)项目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植被、气象、水文、环境敏感区等情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对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的分析。

(二)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92hm2,损毁植被面积0.50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调查及预测范围、时段、方法和结果。工程建设可能产生水土流失总量345t,新增土壤流失量228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主体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和表土堆场防治区共3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 主体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剥离区内可剥离表土,并运往表土堆场临时堆存。

施工中:对裸露边坡和地表采用防雨布苫盖,设置截水沟、边沟 (略) ,顺地势接入周边排水系统,出口增设临时沉砂池。

施工后期:进行土地整治,在绿化范围回覆表土,并且相应进行综合景观绿化,乔木选择黄花槐、红枫、小叶榕等,灌木选用草绣球、冷水花等。

施工营地防治区

施工前:在场地周围设置临时排水沟。

施工中:在场地增设临时沉砂池。

施工后期:进行土地整治,回覆表土后撒播植草完成绿化,草种选用狗牙根。

表土堆场防治区

施工前:在堆体表面 (略) 进行临时覆盖

施工中:在堆体周边设置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堆体表面新增撒播植草进行施工期绿化。

施工后期:本区内临时堆存的表土回覆完毕后,对扰动土地整治后种植灌木。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362.*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263.*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99.*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01.*元,植物措施费157.*元,临时措施费3.*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9.*元,植物措施费30.*元,监测措施费8.*元,临时措施费93.*元,独立费用21.*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元(符合免征条件),基本预备费2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方案中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评审结论

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报批稿)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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