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茂华天津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万平方米冷库保温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茂华天津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4万平方米冷库保温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茂华(天津) (略) 年产*平方米冷库保温板项目 | 茂华(天津) (略) | (略) 北辰 (略) 港物流装备产业园西堤头分园( (略) 桐 (略) 院内) | 天津 (略) | 茂华(天津) (略) 拟投资*元建设“年产*平方米冷库保温板”项目,本项目利用租赁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平方米冷库保温板。 | (1)废气 本项目车间一喷胶、发泡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冷库板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切割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车间二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本项目污水总排口进入园 (略) ,最终排入西堤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利用墙体进行隔声;环保设备风机,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设置隔声罩、隔音棉,管道采用软连接,空压机位于车间内设置减振基础。 (4)固体废物 车间一内西南侧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用于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并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废间东侧设置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并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园区城管委清运处理。 | 无 |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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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茂华(天津) (略) 年产*平方米冷库保温板项目 | 茂华(天津) (略) | (略) 北辰 (略) 港物流装备产业园西堤头分园( (略) 桐 (略) 院内) | 天津 (略) | 茂华(天津) (略) 拟投资*元建设“年产*平方米冷库保温板”项目,本项目利用租赁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建成后可年产*平方米冷库保温板。 | (1)废气 本项目车间一喷胶、发泡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1#“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冷库板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经切割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车间二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通过本项目污水总排口进入园 (略) ,最终排入西堤头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利用墙体进行隔声;环保设备风机,设置减振基础,风机设置隔声罩、隔音棉,管道采用软连接,空压机位于车间内设置减振基础。 (4)固体废物 车间一内西南侧设置一间危废暂存间,用于本项目危险废物的暂存,并定期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危废间东侧设置一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并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园区城管委清运处理。 | 无 |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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