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镇镇锦绣小区三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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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镇镇锦绣小区三期项目规划建筑设计调整方案》批前公示

江镇镇锦绣小区三期项目位于怀宁县江镇镇,东至横一路,南至纵四路,西至横二路, (略) 场用地。该项目原建筑设计方案于**日经我局批复,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建设单位申请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规划总用地面积7109.8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由12192.06平方米调整为9907.35平方米,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0404.57平方米调整为9772.83平方米,容积率由1.47调整至1.37,建筑密度由29.42%调整至27.4%,绿地率由30.25%调整至30.45%。

2、取消原规划7号楼、8号楼沿街商业和原规划地下车库。

3、7号楼、8号楼调整为一层车库,二至八层住宅。

4、增加一栋一层建筑,地下一层为车库,一层为商业服务网点。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依据《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本方案主要内容在项目现场及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及政府网站对该规划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该规划。

联系单位: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22号

联系方式:0556-*

公示期:**日至**日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方案调整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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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镇镇锦绣小区三期项目位于怀宁县江镇镇,东至横一路,南至纵四路,西至横二路, (略) 场用地。该项目原建筑设计方案于**日经我局批复,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建设单位申请对规划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规划总用地面积7109.8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由12192.06平方米调整为9907.35平方米,规划总计容建筑面积由10404.57平方米调整为9772.83平方米,容积率由1.47调整至1.37,建筑密度由29.42%调整至27.4%,绿地率由30.25%调整至30.45%。

2、取消原规划7号楼、8号楼沿街商业和原规划地下车库。

3、7号楼、8号楼调整为一层车库,二至八层住宅。

4、增加一栋一层建筑,地下一层为车库,一层为商业服务网点。

为充分尊重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规划和科学规划,依据《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和《 (略) 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本方案主要内容在项目现场及政府网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欢迎社会公众在公示期间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及政府网站对该规划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依据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该规划。

联系单位: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22号

联系方式:0556-*

公示期:**日至**日

怀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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