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5月9日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4年5月9日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1.*樘不锈钢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花街镇小界岭村金古泉自然村洪山地块 | (略) (略) | 年产1.*樘不锈钢门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全院医疗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3)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汽车尾气、化验废气、危废间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的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2 | (略) (略) 年产*只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西城街道丰康小微园1幢7-8号 | (略) (略) | 年产*只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焊接烟尘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水性漆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企业边界任何一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规定的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3 | (略) (略) 年产*套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花街镇花街东大道128号第四幢 | (略) (略) | 年产*套锁具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熔化烟尘、脱模废气、抛丸粉尘和抛光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其中脱模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 |
2024年5月9日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年产1.*樘不锈钢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花街镇小界岭村金古泉自然村洪山地块 | (略) (略) | 年产1.*樘不锈钢门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全院医疗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3)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汽车尾气、化验废气、危废间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的相关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相关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2 | (略) (略) 年产*只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西城街道丰康小微园1幢7-8号 | (略) (略) | 年产*只工业用非重复充装焊接钢瓶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焊接烟尘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喷塑粉尘、固化废气、水性漆喷漆废气、水性漆烘干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限值,企业边界任何一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6规定的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浙环函〔2019〕315号)中的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3 | (略) (略) 年产*套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花街镇花街东大道128号第四幢 | (略) (略) | 年产*套锁具 | (略) 政务 (略) 站进行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入当 (略) , (略) 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设置规范化排污口。2.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熔化烟尘、脱模废气、抛丸粉尘和抛光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相关标准限值,其中脱模废气中的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3.固废:按规定妥善储存、堆放、处置固体废物,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4.噪声:合理布局,加强绿化,并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我局审议,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公告发布即日起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决定要求听证的权利。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审批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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