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洛宁县博栝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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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洛宁县博栝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 (略) 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日至5月14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项目名称:洛 (略) 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

(略) 洛宁县城郊乡庄上村

洛 (略)

洛 (略) 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 (略) 洛宁县城郊乡庄上村,占地面积1304m2,租用空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喷漆室、晾干室、成品库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板材-截断-木材机械化加工-板材拼接-钻孔-造型加工-打磨-喷漆-晾干-擦拭养护-成品,生产规模为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61万元。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有厂房,项目施工期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时间有限,总体来看,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截断、锯切等木材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截断、锯切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引风管引至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的排放标准限值(120mg/m3,15m,3.5kg/h)以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市环〔2020〕30号)附件四“部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的限值要求:PM不高于10mg/m3

喷漆、晾干废气:喷漆房、晾干房设置密闭间,密闭间设置引风管,将有机废气引入纸箱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苯、*苯、二*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市环〔2020〕30号)附件四“部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的限值要求:PM、NMHC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mg/m3,同时应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家具制造业建议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有组织6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苯有组织1mg/m3;有组织*苯和二*苯合计20mg/m3和《 (略) 地方标准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家具制造业(C21)NMHC有组织排放限值50 mg/m3;苯有组织1mg/m3;有组织*苯和二*苯合计20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运营期板材截断、钻孔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后,东、西、北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经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清理外售。废润滑油、漆渣、废漆桶和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纸箱、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区存放,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评机构: (略) (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洛 (略) 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为:**日至5月14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洛宁县永 (略) 生态环境局洛宁分局

序号

项目名称及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项目名称:洛 (略) 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

(略) 洛宁县城郊乡庄上村

洛 (略)

洛 (略) 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 (略) 洛宁县城郊乡庄上村,占地面积1304m2,租用空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喷漆室、晾干室、成品库等,主要生产工艺为板材-截断-木材机械化加工-板材拼接-钻孔-造型加工-打磨-喷漆-晾干-擦拭养护-成品,生产规模为年产200套木质家具。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61万元。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有厂房,项目施工期施工内容简单,施工时间有限,总体来看,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气:

截断、锯切等木材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截断、锯切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引风管引至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的排放标准限值(120mg/m3,15m,3.5kg/h)以及《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市环〔2020〕30号)附件四“部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的限值要求:PM不高于10mg/m3

喷漆、晾干废气:喷漆房、晾干房设置密闭间,密闭间设置引风管,将有机废气引入纸箱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非*烷总烃、苯、*苯、二*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 (略) 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洛市环〔2020〕30号)附件四“部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污染物排放限值”对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的限值要求:PM、NMHC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20mg/m3,同时应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家具制造业建议排放浓度限值:非*烷总烃有组织6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苯有组织1mg/m3;有组织*苯和二*苯合计20mg/m3和《 (略) 地方标准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家具制造业(C21)NMHC有组织排放限值50 mg/m3;苯有组织1mg/m3;有组织*苯和二*苯合计20mg/m3。的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

3、噪声:运营期板材截断、钻孔等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厂房隔声等措施后,东、西、北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经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边角料、除尘器收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清理外售。废润滑油、漆渣、废漆桶和废稀释剂桶、废活性炭、废过滤纸箱、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使用专用容器分区存放,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环评机构: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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