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激光报警器专项加装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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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激光报警器专项加装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 (略) 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激光报警器专项)加装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 (略) 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略) 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激光报警器专项)加装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各行政区域,包括大东区、和平区、铁西区、皇姑区、沈河区、于洪区、沈北新区、浑南区、苏家屯区、法库县。
3.评估责任主体: (略)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4.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5.项目简介: (略) 燃气安全提升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提升燃气经营和使用安全性,对居民燃气用户加装户内燃气安全装置。具体为大东区、和平区、铁西区、皇姑区、沈河区、于洪区、沈北新区、浑南区、苏家屯区、法库县等区域内50万户居民燃气用户加装室内激光可燃气体报警器,以监测燃气泄漏,主动报警处置,防范事故,提高居民用气安全性。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1.对拟建项目周边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调查,了解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
2.识别拟建项目前期工作过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运行后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估计,揭示主要因素的风险程度;
4.提出主要风险因素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5.提出项目风险等级判断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
关心该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如何?
(2)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4)对责任主体单位及评估实施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六)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联系人:于工 电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大厦1102
评估责任主体: (略)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谢工 电话:024-*
通信地址: (略) 铁西区兴华北街34*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 (略) 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激光报警器专项)加装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3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 (略) 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实施办法》(沈委办发[20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略) 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激光报警器专项)加装工程
2.建设地点: (略) 各行政区域,包括大东区、和平区、铁西区、皇姑区、沈河区、于洪区、沈北新区、浑南区、苏家屯区、法库县。
3.评估责任主体: (略)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4.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5.项目简介: (略) 燃气安全提升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提升燃气经营和使用安全性,对居民燃气用户加装户内燃气安全装置。具体为大东区、和平区、铁西区、皇姑区、沈河区、于洪区、沈北新区、浑南区、苏家屯区、法库县等区域内50万户居民燃气用户加装室内激光可燃气体报警器,以监测燃气泄漏,主动报警处置,防范事故,提高居民用气安全性。
(二)评估程序和内容
1.对拟建项目周边利益相关者进行广泛调查,了解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
2.识别拟建项目前期工作过程、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运行后可能出现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风险估计,揭示主要因素的风险程度;
4.提出主要风险因素的防范化解措施,真正把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5.提出项目风险等级判断结论。
(三)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
关心该项目建设的社会公众
(四)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如何?
(2)对本项目的支持程度?
(3)对本项目最关心的问题是什么?
(4)对责任主体单位及评估实施单位有何要求?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寄信、打电话、发传真、发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建议;截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六)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主体:沈阳国际 (略)
联系人:于工 电话:024-*
电子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沈河区文艺路21-1号地王大厦1102
评估责任主体: (略) 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谢工 电话:024-*
通信地址: (略) 铁西区兴华北街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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