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利源年产8000吨环保型工业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湖南金利源年产8000吨环保型工业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金利源年产8000吨环保型工业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金利源年产8000吨环保型工业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天易经开区天易大道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湘潭柏屹智能装备配件园14栋A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金利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2012年12月湖南金利 (略) 正式投入运营,主要致力于环保型水性涂料及其它环保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应用于印刷油墨、金属、玻璃、木器及塑料的涂装和防护等领域。于湘潭县易俗 (略) 东侧建设有年产5000吨水性工业涂料生产线一条,因厂房面积等条件需求,湖南金利 (略) 准备关停现有生产线,购买湘潭柏屹智能装备配件园14栋A厂房,建设年产8000吨环保型工业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C2641 涂料制造”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应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气采用*m3风机+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1中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锅炉废气采用2000m3/h风机收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B.1中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柏屹自主创新园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放至紫荆河;远期 (略) (略) 建成,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直接进入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涓水。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声罩、加装消声器,进行隔振、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桶、废树脂滤芯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尘、产品检测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固废可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金利源年产8000吨环保型工业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县天易大道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金利源年产8000吨环保型工业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天易经开区天易大道以南、 (略) 以西、 (略) 以北(湘潭柏屹智能装备配件园14栋A厂房) |
建设单位 | 湖南金利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2012年12月湖南金利 (略) 正式投入运营,主要致力于环保型水性涂料及其它环保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应用于印刷油墨、金属、玻璃、木器及塑料的涂装和防护等领域。于湘潭县易俗 (略) 东侧建设有年产5000吨水性工业涂料生产线一条,因厂房面积等条件需求,湖南金利 (略) 准备关停现有生产线,购买湘潭柏屹智能装备配件园14栋A厂房,建设年产8000吨环保型工业涂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C2641 涂料制造”项目,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应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废气采用*m3风机+集气罩收集,采用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1中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锅炉废气采用2000m3/h风机收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通过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9)表B.1中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柏屹自主创新园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放至紫荆河;远期 (略) (略) 建成,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及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直接进入湘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处理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涓水。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的设备设置隔声罩、加装消声器,进行隔振、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桶、废树脂滤芯由厂家回收,布袋除尘器收尘、产品检测实验研发过程产生的固废可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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