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为 (略)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持 (略)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单位拟采用询价的方式,开展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601 行业规划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文旅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填报工作,并做好信用中国(昆明)平台、“一机游”等平台的数据填报、信用信息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定期收集行政处罚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初判符合失信主体认定标准的,按照失信认定流程开展,协助送达及申诉答辩及信息录入等工作。
3.组织涉旅企业及导游人员开展“语言美、形象美、行为美”行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场,组织重点涉旅企业及工作人员签署信用承诺书。
4.开展不少于1000家文旅行业企业实地测评和数据采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级 (略) 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复评工作任务。
5. (略) 范围内符合标准的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纳入“红榜”或“黑榜”,实时完成文旅行业信用信息归集系统填报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略)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持 (略)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行业管理模式,深 (略) 场整治,不断提升昆明旅游服务品质。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二)资金来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专项经费-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熟悉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涉旅企业诚信评定工作,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资质。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为 (略)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持 (略)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单位拟采用询价的方式,开展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政府购买服务目录:A1601 行业规划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文化和旅游局
三、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做好文旅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填报工作,并做好信用中国(昆明)平台、“一机游”等平台的数据填报、信用信息维护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2.定期收集行政处罚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初判符合失信主体认定标准的,按照失信认定流程开展,协助送达及申诉答辩及信息录入等工作。
3.组织涉旅企业及导游人员开展“语言美、形象美、行为美”行动,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场,组织重点涉旅企业及工作人员签署信用承诺书。
4.开展不少于1000家文旅行业企业实地测评和数据采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省级 (略) 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复评工作任务。
5. (略) 范围内符合标准的旅行社、分社及从业人员纳入“红榜”或“黑榜”,实时完成文旅行业信用信息归集系统填报工作。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略)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持 (略) 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行业管理模式,深 (略) 场整治,不断提升昆明旅游服务品质。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元。
(二)资金来源: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专项经费-涉旅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列支
五、承接标准
承接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熟悉文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及涉旅企业诚信评定工作,具有专业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开展工作所需的人员和专业资质。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采购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的规定,我单位拟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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