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产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宜都市吉洪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产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1.*吨年产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枝城镇官坪村(宜昌化工园宜都园区) (略) 18号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685.*元,建设年产1.*吨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总投资6685.*元,占地面积4905.84平方米,氟硅酸钾装置车间及罐区、综合仓库、综合楼、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池、门卫、围墙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均依托已建成的氟硅酸钠生产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ttp://**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葛洲坝 (略)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方式:*
E-mail:*@*q.com
地址: (略) 西 (略) 13号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 (略) 址连接:http://**_*.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公众意见表—— (略) (略) 1.*吨年产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略) 1.*吨年产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枝城镇官坪村(宜昌化工园宜都园区) (略) 18号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6685.*元,建设年产1.*吨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总投资6685.*元,占地面积4905.84平方米,氟硅酸钾装置车间及罐区、综合仓库、综合楼、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事故池、门卫、围墙等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均依托已建成的氟硅酸钠生产装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现予以公示。即日起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E-mail:*@*ttp://**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葛洲坝 (略)
联 系 人:胡工
联系方式:*
E-mail:*@*q.com
地址: (略) 西 (略) 13号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 (略) 址连接:http://**_*.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公众意见表—— (略) (略) 1.*吨年产氟硅酸钾(钠)技改项目.docx
注:本公示内容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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