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绿美圩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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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绿美圩镇建设项目

(略) 高要区金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绿美圩镇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 (略) 高要区委办公室 (略) 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优化乡村居住和生活环境,推进绿美生态建设,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绿美圩镇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4-*-20-05-*。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高要区金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金渡镇。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在金渡镇文化广场、世纪大道、 (略) 、圩镇附近社区等范围内种植树苗、花卉和草皮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8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驻镇帮扶资金安排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 (略) 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略) 高要区金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绿美圩镇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 (略) 高要区委办公室 (略) 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为优化乡村居住和生活环境,推进绿美生态建设,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绿美圩镇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4-*-20-05-*。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高要区金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金渡镇。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在金渡镇文化广场、世纪大道、 (略) 、圩镇附近社区等范围内种植树苗、花卉和草皮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8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驻镇帮扶资金安排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 (略) 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十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三、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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