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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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众参与

(略) 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根据《 (略) 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

工程地理位置:雷蛛大道东侧,南邻江湾涌

工程内容: (略) 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为珠海富山工业园配套废水处理厂,位于雷蛛大道东侧,南邻江湾涌,设计处理规模为* m3/d,处理对象为园区内企业所预处理后排放的生产废水,以及一围及周边区域工业及生活配套区的生活污水,不包 (略) 的建设。厂区采用敞开式,设置办公区、生态景观区、园林景观区及生产管理区,办公区设置综合楼,生态景观区为BFBR立体生态池,生产管理区在园林景观区地下,处理系统的构筑物均采用地下式。我单位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1年4月30日竣工,并于2021年8月1日开始调试,由于调试初期废水进水量较少且不稳定,调试时间较长。目前废水进水量相对稳定,我单位计划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总投资: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6日

, (略) ,珠海

(略) 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根据《 (略) 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

工程地理位置:雷蛛大道东侧,南邻江湾涌

工程内容: (略) 富山江湾(工业)水质净化厂为珠海富山工业园配套废水处理厂,位于雷蛛大道东侧,南邻江湾涌,设计处理规模为* m3/d,处理对象为园区内企业所预处理后排放的生产废水,以及一围及周边区域工业及生活配套区的生活污水,不包 (略) 的建设。厂区采用敞开式,设置办公区、生态景观区、园林景观区及生产管理区,办公区设置综合楼,生态景观区为BFBR立体生态池,生产管理区在园林景观区地下,处理系统的构筑物均采用地下式。我单位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于2021年4月30日竣工,并于2021年8月1日开始调试,由于调试初期废水进水量较少且不稳定,调试时间较长。目前废水进水量相对稳定,我单位计划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总投资:总投资*.*元,环保投资*.*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周边可能会受到项目建设或运行影响的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三、公众 (略) 络链接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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