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4〕11号关于宁明县板棍乡卫生院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4〕11号关于宁明县板棍乡卫生院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发改投资〔2024〕11号
关于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
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 (略) :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板卫办〔2024〕02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广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满足服务区域内群众需求,同意建设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1-*-04-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宁明县板棍乡板棍街171号 (略)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在综合业务大楼扩建,总建筑面积923.68平方米,其中:原建筑面积324.12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99.5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等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59.*元,其中工程费用2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元,基本预备费19.*元。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资金支持。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节能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 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1.00 | |||||||
设计 | √ | 11.35 | |||||||
建安工程 | √ | 180.29 | |||||||
监理 | √ | 5.29 | |||||||
设备购置 | √ | 20 | |||||||
其他 | √ | 41.95 | |||||||
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勘察、监理、设备等未达到招标标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宁发改投资〔2024〕11号
关于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
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 (略) :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板卫办〔2024〕02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广西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满足服务区域内群众需求,同意建设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1-*-04-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宁明县板棍乡板棍街171号 (略)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在综合业务大楼扩建,总建筑面积923.68平方米,其中:原建筑面积324.12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599.5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电梯等配套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59.*元,其中工程费用20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元,基本预备费19.*元。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彩票公益资金支持。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节能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宁明县 (略) 综合业务大楼扩建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 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1.00 | |||||||
设计 | √ | 11.35 | |||||||
建安工程 | √ | 180.29 | |||||||
监理 | √ | 5.29 | |||||||
设备购置 | √ | 20 | |||||||
其他 | √ | 41.95 | |||||||
情况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勘察、监理、设备等未达到招标标准,不采用招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