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庄?大酉书院创4A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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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庄?大酉书院创4A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建设项目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辰溪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辰发改社会〔2024〕22号
关于酉庄· (略) 创4A基础设施提质
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辰溪县文旅广体局:
报来《关于审批酉庄· (略) 创4A基础设施提质升级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研文本等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旅游休闲体系品牌
质量,根据《“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
案》(发改社会〔2021〕555号)文件精神及十七届县政府第
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策,同意实施酉庄· (略) 创4A基础
设施提质升级建设项目,项目编码为:2404-*-04-05-81
33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地
点位于辰溪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100m、
文化广场1479m2、智慧停车场4550m、公厕160m、通景公
路2km、游步道5.4km、司乘服务站5座、 (略) 3.8km、供
(略) 5.6km、 (略) 6.3km,综合治理山塘3处、改造雨
(略) 3.5km、污水处理站1处、保护修缮南庄坪兵工厂旧址、
大酉洞、 (略) 、标识标牌、环卫设施、休憩
亭椅、无障碍服务设施等相关设备。
三、项目单位:辰溪县文旅广体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该项
目实施过程中监督与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8497.3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19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1.75
万元,预备费629.*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请参
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
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0号)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
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
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
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
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
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辰溪县发改局做出
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
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
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
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
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
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
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
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
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
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展和
辰溪县镜和政苹局树
2024躺月7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税务局、审计局、监察委
员会
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印发
共印12份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辰溪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辰发改社会〔2024〕22号
关于酉庄· (略) 创4A基础设施提质
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辰溪县文旅广体局:
报来《关于审批酉庄· (略) 创4A基础设施提质升级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可研文本等相关附件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旅游休闲体系品牌
质量,根据《“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
案》(发改社会〔2021〕555号)文件精神及十七届县政府第
3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策,同意实施酉庄· (略) 创4A基础
设施提质升级建设项目,项目编码为:2404-*-04-05-81
33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建设地
点位于辰溪县,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100m、
文化广场1479m2、智慧停车场4550m、公厕160m、通景公
路2km、游步道5.4km、司乘服务站5座、 (略) 3.8km、供
(略) 5.6km、 (略) 6.3km,综合治理山塘3处、改造雨
(略) 3.5km、污水处理站1处、保护修缮南庄坪兵工厂旧址、
大酉洞、 (略) 、标识标牌、环卫设施、休憩
亭椅、无障碍服务设施等相关设备。
三、项目单位:辰溪县文旅广体局,主要职责是负责该项
目实施过程中监督与管理。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为8497.3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19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1.75
万元,预备费629.*元,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请参
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
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0号)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
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
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
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
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
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
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辰溪县发改局做出
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
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
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
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
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
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
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
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
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
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
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
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展和
辰溪县镜和政苹局树
2024躺月7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税务局、审计局、监察委
员会
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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