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实验中学提质改造工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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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宁实验中学提质改造工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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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株天发改审〔2024)53号
关于建宁实验中学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天元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建宁实验中学提质改造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天教请字〔2024)6号)和《建宁实验
中学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
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学校硬件设施条件,改善学校教书育人环境,
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使用功能。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
法》(株政发〔2022〕8号)、《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
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政府常务
会议决议书》(2024年4月22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
1
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4月28日)、区教育局出具的《株
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意实
施建宁实验中学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致远楼内墙贴墙裙5500
m,内墙刷乳胶漆1000m,金刚砂地面6000m。(2)足球场
贴人工进口草皮7000m。(3)垃圾外运1850m。
四、项目单位(法人): (略) 天元区教育局。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0.*元,其
中:工程费用25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元,预
备费*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安排。请按《 (略) 政府
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
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天
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
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
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
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
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
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
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
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
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
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
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
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
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2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发
(略) 疑区发展和爽醇局
202X④弯妹司
0000o00s9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8日印
(共印5份)
4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株天发改审〔2024)53号
关于建宁实验中学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天元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建宁实验中学提质改造工程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天教请字〔2024)6号)和《建宁实验
中学提质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
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学校硬件设施条件,改善学校教书育人环境,
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使用功能。根据《 (略) 政府投资管理办
法》(株政发〔2022〕8号)、《天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
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区人民政府《政府常务
会议决议书》(2024年4月22日)、区财政局出具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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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审核意见》(2024年4月28日)、区教育局出具的《株
洲市天元区地方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审查表》,同意实
施建宁实验中学提质改造工程。
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1)致远楼内墙贴墙裙5500
m,内墙刷乳胶漆1000m,金刚砂地面6000m。(2)足球场
贴人工进口草皮7000m。(3)垃圾外运1850m。
四、项目单位(法人): (略) 天元区教育局。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70.*元,其
中:工程费用250.*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元,预
备费*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安排。请按《 (略) 政府
投资管理办法》(株政发〔2022〕8号)、《 (略) 政府投资
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和《天
元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株天政发〔2019〕6号)
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
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
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
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
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
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自开工之日起)。请切实加
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
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
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
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十、请项目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
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
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
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
届满1个月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
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
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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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维稳管理。
《发
(略) 疑区发展和爽醇局
202X④弯妹司
0000o00s9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8日印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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