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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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5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 (略) 扩建工业消音隔音设备制造与加工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 (略) 1号

联系人: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扩建工业消音隔音设备制造与加工项目

金坛经济开 (略) 60号

江苏 (略)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新建2#生产车间,并利用原有1#车间,购置剪板机、折弯机、切割机等主辅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隔音房2000台、静音房2000台、半消音室500台的生产能力。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喷砂、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本项目喷塑、喷塑固化、喷漆、喷漆烘干及装配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

新建年产手机屏面板*片、手机屏后盖*片项目

金坛经济开 (略) 266号

常州益 (略)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切片机、清洗机、切断机等主辅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片手机屏面板、*片手机屏后盖的生产能力。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切割和磨加工工艺,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南厂界4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

扩建年产3000吨纸制品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 (略) 235号

(略)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印刷机、成型机等主辅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000吨纸制品的生产能力。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表3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 (略) 扩建工业消音隔音设备制造与加工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

通讯地址: (略) (略) 民 (略) 1号

联系人: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扩建工业消音隔音设备制造与加工项目

金坛经济开 (略) 60号

江苏 (略)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新建2#生产车间,并利用原有1#车间,购置剪板机、折弯机、切割机等主辅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隔音房2000台、静音房2000台、半消音室500台的生产能力。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喷砂、抛丸工段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限值;本项目喷塑、喷塑固化、喷漆、喷漆烘干及装配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2

新建年产手机屏面板*片、手机屏后盖*片项目

金坛经济开 (略) 266号

常州益 (略)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切片机、清洗机、切断机等主辅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片手机屏面板、*片手机屏后盖的生产能力。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切割和磨加工工艺,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2005)表1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进入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南厂界4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3

扩建年产3000吨纸制品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 (略) 235号

(略)

项目投资*元人民币,利用自有厂房,购置印刷机、成型机等主辅设备从事生产,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000吨纸制品的生产能力。

(1)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 (略) ,本项目不得有生产性废水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所需员工在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废气:工程设计中,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表3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限值。

(3)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功能区标准。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在投产前签订处置协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所有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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