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坚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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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坚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黄冈坚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年产*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监测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报告等(链接:http://**-mwAJxLZh__U_7wMyYOA 提取码:dv2k)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浠水县散花镇三店村袁家油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元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8日——2024年05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权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投入使用。

2工程概况

(略) 投资了*元在浠水县散花镇三店村袁家油铺建设 (略) 年产*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项目主要年生产*吨建筑用石。2024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浠环审[2024]10号批复了该环评文件。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概算,工程投资为*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2.7%。本项目实际总投资*元,环境保护现已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35%。

3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该工程在设计阶段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和工程设计中提出的大部分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4环境影响调查

1)废气

2024年4月12日~13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G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处未检测出,G2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颗粒物监测最大值为0.316mg/m3,G3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颗粒物监测最大值为0.215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要求。

厂界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能够满足限值要求。

2)废水

2024年4月12日~13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污染物平均浓度为PH值6.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12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6.33mg/L、悬浮物56mg/L、氨氮18.3mg/L,总磷2.65mg/L,排放浓度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3)噪声

2024年3月27日~28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8dB(A)、58dB(A)、58dB(A)、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43dB(A)、43dB(A)、43dB(A)、4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限值要求,未造成噪声扰民。

4)固废

项目厂区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沉淀罐污泥经过压滤机处理后堆放在干泥堆场晾干后外运给陈华章回收处理;废石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 (略) 天一 (略) 处置。

5验收调查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各级环境保护主管机关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没有产生污染问题,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文章分类: 新闻动态
黄冈坚石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年产*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监测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检测报告等(链接:http://**-mwAJxLZh__U_7wMyYOA 提取码:dv2k)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浠水县散花镇三店村袁家油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元

公示时间:2024年04月18日——2024年05月1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权

联系电话:*

验收监测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该工程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有关措施,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施工结束后投入使用。

2工程概况

(略) 投资了*元在浠水县散花镇三店村袁家油铺建设 (略) 年产*吨建筑用石加工项目。项目主要年生产*吨建筑用石。2024年2月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以浠环审[2024]10号批复了该环评文件。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概算,工程投资为*元,其中项目环保投资为*元,占总投资的2.7%。本项目实际总投资*元,环境保护现已投资*元,占总投资的2.35%。

3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

该工程在设计阶段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了较为全面、详细的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和工程设计中提出的大部分环保要求在工程实际建设中和运行阶段已得到基本落实。

4环境影响调查

1)废气

2024年4月12日~13日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G1厂界上风向参照点处未检测出,G2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颗粒物监测最大值为0.316mg/m3,G3厂界下风向监控点处颗粒物监测最大值为0.215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要求。

厂界废气无组织监测结果表明能够满足限值要求。

2)废水

2024年4月12日~13日废水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污染物平均浓度为PH值6.7无量纲、化学需氧量12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6.33mg/L、悬浮物56mg/L、氨氮18.3mg/L,总磷2.65mg/L,排放浓度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罐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3)噪声

2024年3月27日~28日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东、南、西、北侧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8dB(A)、58dB(A)、58dB(A)、5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43dB(A)、43dB(A)、43dB(A)、4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限值要求,未造成噪声扰民。

4)固废

项目厂区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沉淀罐污泥经过压滤机处理后堆放在干泥堆场晾干后外运给陈华章回收处理;废石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及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 (略) 天一 (略) 处置。

5验收调查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本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期采取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各级环境保护主管机关审批文件中要求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控制措施基本得到落实,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防治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没有产生污染问题,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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