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水务局关于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验收结果的公示
康乐县水务局关于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康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康乐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康水务发〔2022〕222号)文件精神,我们对20个公共机构进行了验收,符合公共机构节水型机关创建标准,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节水型单位共20个:县政协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档案管、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园林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康乐一中、 (略) 、康乐县附城初中、康乐县新治街小学、康乐县医养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5日
康乐县水务局
2024年5月9日
根据康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康乐县水务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康水务发〔2022〕222号)文件精神,我们对20个公共机构进行了验收,符合公共机构节水型机关创建标准,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节水型单位共20个:县政协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委党校、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档案管、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园林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康乐一中、 (略) 、康乐县附城初中、康乐县新治街小学、康乐县医养中心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5日
康乐县水务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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