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修编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修编(2024—2035);
规划内容:本次规划范围涉及城北工业区、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区两个片区,总用地面积为30.13平方公里,其中:
城北工业区:位于山丹县城东北,紧邻县城区。用地范围东至山丹盛 (略) 东侧,西至山丹县城北 (略) ,南至古长城、焦化厂、北至G3 (略) ,总面积7.62平方公里。
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区:位于山丹县老军乡花草滩。用地范围东距东水泉煤矿6公里,南距G30丰城堡收费站6公里,西至长城控制带, (略) ,规划面积为22.51平方公里。
以地域特色、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为三个基本支撑点,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为目的,以完善科技创新,产业服务、设施配套等支撑体系为抓手,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立足主业、形成集群强化特色、打造品牌,聚力推动山丹县城北工业园区形成新型建材、新型煤化工以及精细化工、现代绿色载能产业为引领的产业发展形态,积极培育壮大基础产业、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轻工业、新材料、通道物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产业等辅助产业。
二、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园区环境准入政策,同时对园区内部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将产生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布置在区域主导风向单位下风向或侧风向;
(2)园区实施集中供热,同时要求企业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能够排放;
(3)园区实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行集中处置,并且要求企业对产生的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使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4)环卫:各企业自行收集转垃圾铁皮箱、长城新村收集点, (略) 环境卫生管理所统一收集转运至博能中转站最后 (略) 甘州区垃圾焚烧厂处理;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园区内企业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间等措施;
(6)园区设置环保所,成立环境风险应急指挥部,制定《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园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参与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交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靳工;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山丹县高速西出口500米处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城关区五泉街道五泉下广场2号1201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22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公示单位: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发展规划修编(2024—2035);
规划内容:本次规划范围涉及城北工业区、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区两个片区,总用地面积为30.13平方公里,其中:
城北工业区:位于山丹县城东北,紧邻县城区。用地范围东至山丹盛 (略) 东侧,西至山丹县城北 (略) ,南至古长城、焦化厂、北至G3 (略) ,总面积7.62平方公里。
花草滩循环经济产业区:位于山丹县老军乡花草滩。用地范围东距东水泉煤矿6公里,南距G30丰城堡收费站6公里,西至长城控制带, (略) ,规划面积为22.51平方公里。
以地域特色、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为三个基本支撑点,以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为目的,以完善科技创新,产业服务、设施配套等支撑体系为抓手,以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立足主业、形成集群强化特色、打造品牌,聚力推动山丹县城北工业园区形成新型建材、新型煤化工以及精细化工、现代绿色载能产业为引领的产业发展形态,积极培育壮大基础产业、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轻工业、新材料、通道物流、节能环保、清洁生产产业等辅助产业。
二、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园区环境准入政策,同时对园区内部布局进行合理规划,将产生大气污染物的企业布置在区域主导风向单位下风向或侧风向;
(2)园区实施集中供热,同时要求企业采取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使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能够排放;
(3)园区实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进行集中处置,并且要求企业对产生的生产废水进行预处理,使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4)环卫:各企业自行收集转垃圾铁皮箱、长城新村收集点, (略) 环境卫生管理所统一收集转运至博能中转站最后 (略) 甘州区垃圾焚烧厂处理;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园区内企业主要生产设备采取加装减振基础,设置隔声间等措施;
(6)园区设置环保所,成立环境风险应急指挥部,制定《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园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有关公民、法人、组织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参与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交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常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建设单位: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靳工;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山丹县高速西出口500米处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编制单位: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城关区五泉街道五泉下广场2号1201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22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公示单位:甘肃山丹城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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