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屯昌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屯昌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屯昌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屯昌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民力 (略) 编制的《<屯昌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ML-2024-咨 B5009),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原则同意工程项目选址、处理工艺、总平面设计、环境保护与卫生设备、安全、消防、节能措施等方案。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建设共涉及13个村(居)委会,具体如下:文旦村、三发村、高朗村、博文村、下屯村、坡林村、中坤居、晨星居、石岭坡村、南吕居、佳塘村、落根村、咸六村等;拟建设内容包 (略) 硬化及拓宽、休闲区改造、绿化改造、 (略) 灯照明设施、边沟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升。
四、项目总投资为1883.*元,其中:工程费157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8.*元,预备费89.*元。资金来源: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五、下阶段的施工图设计中,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六、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因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七、其他请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8日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屯昌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屯昌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及附件材料收悉。根据民力 (略) 编制的《<屯昌县2024年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ML-2024-咨 B5009),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二、原则同意工程项目选址、处理工艺、总平面设计、环境保护与卫生设备、安全、消防、节能措施等方案。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该项目建设共涉及13个村(居)委会,具体如下:文旦村、三发村、高朗村、博文村、下屯村、坡林村、中坤居、晨星居、石岭坡村、南吕居、佳塘村、落根村、咸六村等;拟建设内容包 (略) 硬化及拓宽、休闲区改造、绿化改造、 (略) 灯照明设施、边沟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升。
四、项目总投资为1883.*元,其中:工程费157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8.*元,预备费89.*元。资金来源:省级财政配套资金。
五、下阶段的施工图设计中,请督促设计部门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补充完善。
六、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因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七、其他请严格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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