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反馈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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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反馈突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略)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 (略)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暂行)的通知》(市委秦岭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12月建设项目、建筑物“拉网式”排查发现骊山街办东安供水站项目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骊山街办东安供水站项目位于骊山街办东安村营后组,占地0.2亩,未办理用地手续。

二、整改目标

对临潼区骊山街办“东安村供水站”问题进行彻底整治。

三、整改措施

骊山街办拆除不符合规划违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资源规划分局申请区财政局依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对临潼区骊山街道东安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土地上符合规划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进行没收,并移交骊山街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四、整改时限

2024年8月底前

五、完成情况

根据整治方案,就临潼区骊山街道东安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建设“供水站”项目一案,于2024年4月9日完成不符合规划违法建筑及其他设施拆除工作。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分局对予以没收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于2024年4月26日移交骊山街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管理。经资源规划临潼分局分局、区秦保局、区水务局、骊山街办联合验收,该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

2024年5月9日

(略)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 (略)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暂行)的通知》(市委秦岭办发〔2023〕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12月建设项目、建筑物“拉网式”排查发现骊山街办东安供水站项目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反馈问题

骊山街办东安供水站项目位于骊山街办东安村营后组,占地0.2亩,未办理用地手续。

二、整改目标

对临潼区骊山街办“东安村供水站”问题进行彻底整治。

三、整改措施

骊山街办拆除不符合规划违法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资源规划分局申请区财政局依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对临潼区骊山街道东安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土地上符合规划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进行没收,并移交骊山街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四、整改时限

2024年8月底前

五、完成情况

根据整治方案,就临潼区骊山街道东安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建设“供水站”项目一案,于2024年4月9日完成不符合规划违法建筑及其他设施拆除工作。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相关规定,分局对予以没收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于2024年4月26日移交骊山街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管理。经资源规划临潼分局分局、区秦保局、区水务局、骊山街办联合验收,该问题已达到整改要求。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潼分局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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