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略) 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1019-0005、1019-0006、1019-0007、1019-0014地 (略) 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南部。其中1019-0005地块用地规模4000.18m2(6.0亩);1019-0006地块用地规模*.54m2(19.53亩);1019-0007地块用地规模*.57m2(37亩);1019-0014地块用地规模*.56m2(41.87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为电控集团职工社区,隶属酒仙桥 (略) 社区,其中地块1019-0006原规划区域为 (略) 社区三街坊,1019-0005、1019-0007、1019-0014地块为 (略) 社区四街坊,主要为居民区,地块1019-0014南侧有锅炉房(1957年~2023年),用于居民区供热;地块1019-0007地 (略) 奔宝奔驰 (略) (1997年~2023年),公司内部全部做硬化地面。调查地块内未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污水灌溉,无工业固体废物填埋,无工业废水排放,无沟渠、渗坑、水塘等;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事故。
根据《关于酒仙桥旧城 (略) 政交通规划综合方案“多规合一”初审意见的函》,调查地块1019-0005规划用地性质为托幼用地(A334),地块1019-0006、地块1019-0007以及地块1019-0014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要求:适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
2024年1月,我公司北京华虞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工作,首先明确了调查地块内及周边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铅、镉等),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主要污染途径为废气干湿沉降,原料、固废的泄漏下渗、雨水淋溶下渗,可能会对地块造成轻微的影响,故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取样检测,进行调查分析。本调查地块采用判断布点法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2个,采集土壤样品49个,7个平行样品,土壤检测项目有pH、重金属、VOCs、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1个平行样品,地下水检测项目为(GB/T*-2017)中表1常规指标37项为主(不包含放射性指标)、石油烃(C10~C40)。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100%;超标率为0%,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说明重金属、石油烃浓度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所有样品均未检出。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以O2计)、钠、菌落总数、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砷、三氯*烷有检出,检出率100%;其中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检出三氯*烷,且四个样品浓度无显著性差异,可能受区域地下水影响所致,但检出浓度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标准,且该地块地下水不用作饮用水,因此,该地块地下水检出因子浓度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其余指标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有肉眼可见物,浑浊度较高,超标率为100%,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Ⅴ类标准,原因可能为本区域地下水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孔隙介质颗粒较细,且由于历史上超量开采地下水,潜水基本上处于被疏干和半疏干的状态,因此水质浑浊度较高。其余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标准,表明该地块地下水检出因子浓度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
综上所述, (略) 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1019-0005、1019-0006、1019-0007、1019-00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故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可以安全利用。
(略) 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1019-0005、1019-0006、1019-0007、1019-0014地 (略) 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南部。其中1019-0005地块用地规模4000.18m2(6.0亩);1019-0006地块用地规模*.54m2(19.53亩);1019-0007地块用地规模*.57m2(37亩);1019-0014地块用地规模*.56m2(41.87亩)。调查地块历史上为电控集团职工社区,隶属酒仙桥 (略) 社区,其中地块1019-0006原规划区域为 (略) 社区三街坊,1019-0005、1019-0007、1019-0014地块为 (略) 社区四街坊,主要为居民区,地块1019-0014南侧有锅炉房(1957年~2023年),用于居民区供热;地块1019-0007地 (略) 奔宝奔驰 (略) (1997年~2023年),公司内部全部做硬化地面。调查地块内未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污水灌溉,无工业固体废物填埋,无工业废水排放,无沟渠、渗坑、水塘等;地块内未发生过环境事故。
根据《关于酒仙桥旧城 (略) 政交通规划综合方案“多规合一”初审意见的函》,调查地块1019-0005规划用地性质为托幼用地(A334),地块1019-0006、地块1019-0007以及地块1019-0014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要求:适用“第一类用地”标准评价。
2024年1月,我公司北京华虞 (略) 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工作,首先明确了调查地块内及周边潜在污染物为:重金属(砷、铅、镉等),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主要污染途径为废气干湿沉降,原料、固废的泄漏下渗、雨水淋溶下渗,可能会对地块造成轻微的影响,故对所识别出的污染物取样检测,进行调查分析。本调查地块采用判断布点法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2个,采集土壤样品49个,7个平行样品,土壤检测项目有pH、重金属、VOCs、SVOCs等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采集地下水样品4个,1个平行样品,地下水检测项目为(GB/T*-2017)中表1常规指标37项为主(不包含放射性指标)、石油烃(C10~C40)。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铜、镍、铅、镉、砷、汞)、石油烃(C10~C40),有检出,检出率100%;超标率为0%,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说明重金属、石油烃浓度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所有样品均未检出。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显示: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耗氧量,以O2计)、钠、菌落总数、硝酸盐(以N计)、氟化物、砷、三氯*烷有检出,检出率100%;其中所有地下水样品中均检出三氯*烷,且四个样品浓度无显著性差异,可能受区域地下水影响所致,但检出浓度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标准,且该地块地下水不用作饮用水,因此,该地块地下水检出因子浓度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其余指标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所有样品均有肉眼可见物,浑浊度较高,超标率为100%,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Ⅴ类标准,原因可能为本区域地下水为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孔隙介质颗粒较细,且由于历史上超量开采地下水,潜水基本上处于被疏干和半疏干的状态,因此水质浑浊度较高。其余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II类标准,表明该地块地下水检出因子浓度在人体可接受风险范围内。
综上所述, (略) 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1019-0005、1019-0006、1019-0007、1019-001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故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标准要求,无需再进行详细调查工作,可以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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