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D6片区灵山大街以南王庄路以东街区地块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示
泰安市D6片区灵山大街以南王庄路以东街区地块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示
《 (略) D6 片区灵山大街 (略) 以东街区 TA-D6-01-06-01 地块(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1.地块概况及及历史沿革: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泰山区财源街道办王庄社区商服用地,一 (略) 、空地使用,未曾建设过构筑物,历史上不涉及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工艺,历史上也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
2.根据对地块内生产经营企业的污染识别,通过了解,调查地块周边企业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期间,周边企业内部均做好了地面硬化和防渗措施,现场未发现有被污染过痕迹。通过对周边企业的污染识别,南侧紧邻企业可能对调查地块产生迁移影响,识别出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铜、镍、锌、铅、六价铬、总铬、锰和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本次调查进入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3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 4 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地块内柱状点位 3个,地块东北侧 1 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 4 个(平行样 1 个)。土壤检测项目 包 括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 试 行 ) 》(*)中基本 45 项以及识别出的其他特征污染物,含 pH 值、重金属和无机物(12 项)、挥发性有机物(27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 项)及石油烃类(1 项)。
第二阶段土壤分析测试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以及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的最大浓度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地块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土壤pH值处于中性水平;地块内土壤质量状况满足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的需求。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 5 个(含 2 个对照井),井深设置为 7.5m,采集地下水样品 6 个(含 1 个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 1 的常规指标 35 项+非常规指标 24 项+石油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锡、镍、总铬;共检测 64 项指标,检出 16 项,其余 48 项均未检出,监测井中各类检测指标数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限值;根据地块地下水的功能类型,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地块未来的饮 (略) 政 (略) 供水;就目前的规划条件下,地下水质量状况可以满足地块未来地下水功能要求。
4.调查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满足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5.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土壤调查单位: (略)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
《 (略) D6 片区灵山大街 (略) 以东街区 TA-D6-01-06-01 地块(部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1.地块概况及及历史沿革:地块历史上一直作为泰山区财源街道办王庄社区商服用地,一 (略) 、空地使用,未曾建设过构筑物,历史上不涉及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等工艺,历史上也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
2.根据对地块内生产经营企业的污染识别,通过了解,调查地块周边企业均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踏勘期间,周边企业内部均做好了地面硬化和防渗措施,现场未发现有被污染过痕迹。通过对周边企业的污染识别,南侧紧邻企业可能对调查地块产生迁移影响,识别出特征污染物主要为重金属铜、镍、锌、铅、六价铬、总铬、锰和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本次调查进入了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3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 4 个土壤监测点位(包括地块内柱状点位 3个,地块东北侧 1 个对照点),采集土壤样品 4 个(平行样 1 个)。土壤检测项目 包 括 《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建 设 用 地 土 壤 污 染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 试 行 ) 》(*)中基本 45 项以及识别出的其他特征污染物,含 pH 值、重金属和无机物(12 项)、挥发性有机物(27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 项)及石油烃类(1 项)。
第二阶段土壤分析测试结果表明: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以及石油烃(C10~C40)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检出的最大浓度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建设用地筛选值;地块中半挥发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指标均未检出。土壤pH值处于中性水平;地块内土壤质量状况满足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的需求。
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 5 个(含 2 个对照井),井深设置为 7.5m,采集地下水样品 6 个(含 1 个平行样),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表 1 的常规指标 35 项+非常规指标 24 项+石油类、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锡、镍、总铬;共检测 64 项指标,检出 16 项,其余 48 项均未检出,监测井中各类检测指标数值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Ⅳ类标准限值;根据地块地下水的功能类型,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地块未来的饮 (略) 政 (略) 供水;就目前的规划条件下,地下水质量状况可以满足地块未来地下水功能要求。
4.调查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2018)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满足未来规划为居住用地的土壤和地下水要求,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
5.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土壤调查单位: (略)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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