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秦州区暖河湾片区热源厂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天水市秦州区暖河湾片区热源厂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秦州区暖河湾片区热源厂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公示
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土壤环境质量,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量工作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1] 15)号文件糟神,自2019年1月1日《土壤亏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已缺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开展土壤亏染状况调的建设用地,必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编制周报告并将调报告主要内 (略) 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为减少本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甘肃 (略) 受地块使用权人委托对本地块进行土壤亏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调结果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 | 地块信息 | 调查结论 |
甘 (略) 小学建设项目 | 本项目调查地 (略) 秦州区暖河湾热源厂片区,该地块位于冰凌寺村以南、 (略) 秦州区暖河湾工业园的原 (略) 厂址,地块面积9439.56平方米。根据《关 (略) 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天土资办发〔2023]4号),为加快解决秦州区红山厂片区储备土地遗留问题,由秦州区政府负责建设新的供热站。为保障红山厂片区住户供暖需求,将天水 (略) 原规划用途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中的供热用地。占地面积约13.59亩(净用地约8.24亩)。 |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认为当前地块有可能存在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进行了第二阶段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本次调 (略) 秦州区暖河湾片区热源厂建设项目拟开发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建设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略) 秦州区暖河湾片区热源厂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公示
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土壤环境质量,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量工作的通知》(甘环土壤发[2021] 15)号文件糟神,自2019年1月1日《土壤亏染防治法》实施以来,已缺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开展土壤亏染状况调的建设用地,必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编制周报告并将调报告主要内 (略) 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为减少本地块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需要对原地块开展环境调查工作。为此,甘肃 (略) 受地块使用权人委托对本地块进行土壤亏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调结果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 | 地块信息 | 调查结论 |
甘 (略) 小学建设项目 | 本项目调查地 (略) 秦州区暖河湾热源厂片区,该地块位于冰凌寺村以南、 (略) 秦州区暖河湾工业园的原 (略) 厂址,地块面积9439.56平方米。根据《关 (略) 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第三十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天土资办发〔2023]4号),为加快解决秦州区红山厂片区储备土地遗留问题,由秦州区政府负责建设新的供热站。为保障红山厂片区住户供暖需求,将天水 (略) 原规划用途由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共设施用地中的供热用地。占地面积约13.59亩(净用地约8.24亩)。 |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一阶段调查认为当前地块有可能存在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进行了第二阶段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认为本次调 (略) 秦州区暖河湾片区热源厂建设项目拟开发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建设用地要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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