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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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中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中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塘厦 (略) 1号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莞中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属于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塘厦 (略) 1号(东经114°2′52.015″,北纬22°47′27.896″)。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4479.8m2,建筑面积6368.4m2,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电子玩具、玩具礼品、模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510吨,打样塑胶制品10吨、电子玩具*件、玩具礼品*件、模具550套。定员30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冷却水、切削油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喷淋用水、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更换,废水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零散工业废水单位集中处理;研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和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研磨工序,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同时定期捞渣。 废气:注塑工序拟设置在密闭隔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移印工序拟设置在密闭隔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喷漆、烤漆工序设置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通过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中转物经分类收集后交供应商做原用途使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车间及办公室设置垃圾箱,交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5-09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全。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东莞中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塘厦 (略) 1号
建设单位 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东莞中环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迁改扩建)属于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 (略) 塘厦 (略) 1号(东经114°2′52.015″,北纬22°47′27.896″)。项目迁改扩建后,总投资*元,占地面积4479.8m2,建筑面积6368.4m2,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电子玩具、玩具礼品、模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制品510吨,打样塑胶制品10吨、电子玩具*件、玩具礼品*件、模具550套。定员30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冷却水、切削油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水喷淋用水、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定期更换,废水收集后交石马河流域外零散工业废水单位集中处理;研磨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和压滤机压滤处理后,回用于研磨工序,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同时定期捞渣。 废气:注塑工序拟设置在密闭隔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移印工序拟设置在密闭隔间内,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喷漆、烤漆工序设置密闭车间内,废气收集后通过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一般工 (略) 回收处理;中转物经分类收集后交供应商做原用途使用;危险废物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车间及办公室设置垃圾箱,交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4-05-09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塘厦分局
联系电话 0769-*
通讯地址 (略) 塘厦镇迎宾大道13号13楼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该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全。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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