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X射线探伤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扩建X射线探伤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扩建X射线探伤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扩建X射线探伤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略) 金集镇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为保证产品质量,建设单位在1#厂房西北角建设1座曝光室及操作室、1间评片室、1间暗室等配套辅助设施,购置3台X射线探伤机,对产品进行抽样探伤检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元,占总投资的0.7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曝光室强制通风系统的风机经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 (略) (略) 纳入金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 曝光室设置机械通风,曝光室产生的少量的臭氧、氮氧化物等气体,通过管道引出,经管道屋顶排出。 4.电离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划分控制区、监督区,其中对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对控制区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如工作许可证制度)和联锁装置限制进入。曝光室工件防护门及迷道工作人员进出防护门与探伤机设置门机联锁,工件防护门上、迷道防护门上方和探伤室内拟各设置1套LED语音报警装置,工作场所和曝光室内设置紧急急停开关;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 5.固废防治措施 探伤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和洗片废水、废胶片暂存在专用的、设置了危废标志的容器中,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扩建X射线探伤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扩建X射线探伤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建设地点 | (略) 金集镇工业园区 |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
项目概况: | 为保证产品质量,建设单位在1#厂房西北角建设1座曝光室及操作室、1间评片室、1间暗室等配套辅助设施,购置3台X射线探伤机,对产品进行抽样探伤检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元,占总投资的0.7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声环境保护措施 曝光室强制通风系统的风机经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2.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 (略) (略) 纳入金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 曝光室设置机械通风,曝光室产生的少量的臭氧、氮氧化物等气体,通过管道引出,经管道屋顶排出。 4.电离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划分控制区、监督区,其中对需要和可能需要专门防护手段或安全措施的区域定为控制区,对控制区运用行政管理程序(如工作许可证制度)和联锁装置限制进入。曝光室工件防护门及迷道工作人员进出防护门与探伤机设置门机联锁,工件防护门上、迷道防护门上方和探伤室内拟各设置1套LED语音报警装置,工作场所和曝光室内设置紧急急停开关;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监测设备。 5.固废防治措施 探伤产生的废显、定影液和洗片废水、废胶片暂存在专用的、设置了危废标志的容器中,依托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0550-* |
传真 | 0550-* | 通讯地址 | (略) (略) 3 (略) 生态环境局辐射安全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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