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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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0877-*、*

通讯地址:易 (略) 82号建设银行易门支行3-4楼; 邮 编:*


序号 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处置*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云南易门产业园区大椿树片区易 (略) 内 (略) 云南 (略) 该项目位于云南易门产业园区大椿树片区,租用易 (略) 闲置原料库场地进行建设,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同意立项建设。本项目占地面积6666.6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棚、尾渣堆棚、磁铁粉堆棚、生产车间、生产废水处理区、 (略) 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1条年处置*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生产线。项目主要 (略) 冶炼渣经选铜后的尾渣,经过磁选工艺,精选磁铁粉,主要产品为磁铁粉,年产磁铁粉*吨。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 (略) 硬化百分之百:主要通道、 (略) 、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2)渣土物料蓬盖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粉尘的物料要篷盖。
(3)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粉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4)物料密闭运输百分之百: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5)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出入 (略) 和配套的洗车废水沉淀池,运输车辆车身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不在场区内食宿,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收集至沉淀池(5m3)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2)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3)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22:00~6:00施工)。
(4)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各类生活垃圾收集后并入园区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置。
(2)土石方:建设中产生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
(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以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堆存。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给料工序设置洒水降尘+厂房阻隔;原料堆棚设置洒水降尘+厂房阻隔;尾渣堆棚设置洒水降尘+厂房阻隔;磁铁粉堆棚设置洒水降尘+厂房阻隔;项目区地面和厂 (略) 均定期清扫+洒水降尘。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浓密池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依托易 (略) 经化粪池(15m3)、生活污水沉淀池(15m3)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入易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初期雨水经过雨水收集池(10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安装在车间合理位置,远离噪声保护目标,配置减振降噪装置。
(2)运营期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与园区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①尾渣:脱水收集后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②铁精粉浓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混入尾渣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③尾渣浓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混入尾渣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④清水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混入尾渣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⑤初期雨水池泥沙:定期清掏后混入尾渣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润滑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项目区办公室东侧设置一个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土壤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地面、初期雨水收集池、原料堆棚、磁铁粉堆棚、尾渣堆棚为一般防渗;应急池、铁精粉废水沉淀池、尾渣废水沉淀池、清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原料堆棚、磁铁粉堆棚、尾渣堆棚均设置三面围挡加顶棚覆盖,且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生产车间设置三面围挡加顶棚覆盖,且设置洒水降尘设施。
7、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①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渗透系数≤1.0×10-7m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等效于渗透系数≤10-10mm/s的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其次须设置防晒、防雨淋等装置,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须设置收集沟及收集井等。
②项目设置2个事故应急池(1个200m3),一旦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生产,对铁精粉废水沉淀池、尾渣废水沉淀池进行维修,并将里面的废水暂存于事故应急池中;日常生产对废水处理设施及各收集管道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时,及时修复。事故应急池严格按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执行。
③定期检查检修生产设备,定期维护。
④对装有危废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容器泄漏损坏时必须立即处理,并将危废装入完好容器内。同时危险废物储存区设置警示标牌。
⑤所有包装袋、桶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稳妥贴附在包装袋、桶适当位置,使其清晰易读。危险废物标签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⑥若发生危险废物泄露时,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性材料吸附。
⑦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资源,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易门分局关于2024年4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7-*、*(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传 真:0877-*、*

通讯地址:易 (略) 82号建设银行易门支行3-4楼; 邮 编:*


序号 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年处置*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云南易门产业园区大椿树片区易 (略) 内 (略) 云南 (略) 该项目位于云南易门产业园区大椿树片区,租用易 (略) 闲置原料库场地进行建设,经易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01-*-04-01-*),同意立项建设。本项目占地面积6666.6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棚、尾渣堆棚、磁铁粉堆棚、生产车间、生产废水处理区、 (略) 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1条年处置*吨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生产线。项目主要 (略) 冶炼渣经选铜后的尾渣,经过磁选工艺,精选磁铁粉,主要产品为磁铁粉,年产磁铁粉*吨。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 (略) 硬化百分之百:主要通道、 (略) 、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2)渣土物料蓬盖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粉尘的物料要篷盖。
(3)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粉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4)物料密闭运输百分之百:易产生粉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5)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施工现场出入 (略) 和配套的洗车废水沉淀池,运输车辆车身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不在场区内食宿,施工期生活污水经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废水:施工废水收集至沉淀池(5m3)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2)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3)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22:00~6:00施工)。
(4)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生活垃圾各类生活垃圾收集后并入园区生活垃圾统一清运、处置。
(2)土石方:建设中产生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
(3)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以废钢材等惰性材料为主,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堆存。
(二)营运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给料工序设置洒水降尘+厂房阻隔;原料堆棚设置洒水降尘+厂房阻隔;尾渣堆棚设置洒水降尘+厂房阻隔;磁铁粉堆棚设置洒水降尘+厂房阻隔;项目区地面和厂 (略) 均定期清扫+洒水降尘。
2、地表水环境防治措施
(1)项目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浓密池处理后暂存于清水池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依托易 (略) 经化粪池(15m3)、生活污水沉淀池(15m3)处理后排入园 (略) 进入易门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3)初期雨水经过雨水收集池(100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用水,不外排。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安装在车间合理位置,远离噪声保护目标,配置减振降噪装置。
(2)运营期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
各类生活垃圾按规定集中收集,与园区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处置。
(2)一般固体废物
①尾渣:脱水收集后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②铁精粉浓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混入尾渣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③尾渣浓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混入尾渣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④清水池污泥:定期清掏后混入尾渣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⑤初期雨水池泥沙:定期清掏后混入尾渣统一出售给易 (略) 作为原料使用。
(3)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和废润滑油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润滑油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车辆、轮船及其它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发动机油、制动器油、自动变速器油、齿轮油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项目区办公室东侧设置一个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土壤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地面、初期雨水收集池、原料堆棚、磁铁粉堆棚、尾渣堆棚为一般防渗;应急池、铁精粉废水沉淀池、尾渣废水沉淀池、清水池、危险废物暂存间为重点防渗,原料堆棚、磁铁粉堆棚、尾渣堆棚均设置三面围挡加顶棚覆盖,且设置喷雾降尘设施,生产车间设置三面围挡加顶棚覆盖,且设置洒水降尘设施。
7、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①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建设,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渗透系数≤1.0×10-7m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烯,或等效于渗透系数≤10-10mm/s的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其次须设置防晒、防雨淋等装置,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须设置收集沟及收集井等。
②项目设置2个事故应急池(1个200m3),一旦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生产,对铁精粉废水沉淀池、尾渣废水沉淀池进行维修,并将里面的废水暂存于事故应急池中;日常生产对废水处理设施及各收集管道进行检查,发现破损时,及时修复。事故应急池严格按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重点防渗区进行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 *执行。
③定期检查检修生产设备,定期维护。
④对装有危废的容器进行定期检查,容器泄漏损坏时必须立即处理,并将危废装入完好容器内。同时危险废物储存区设置警示标牌。
⑤所有包装袋、桶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危险废物标签上文字字体为黑体、底色为醒目的桔黄色,稳妥贴附在包装袋、桶适当位置,使其清晰易读。危险废物标签要提供下列说明:“危险废物”字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主要化学成分或商品名称、危险类别、安全措施等。
⑥若发生危险废物泄露时,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性材料吸附。
⑦加强安全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置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资源,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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