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正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黔财农〔2021〕229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7日),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4〕21号)
正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正乡振领发〔2024〕21号
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上报的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部分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4〕14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批复内容
本次批复项目1个,投入资金70.*元。资金来源: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二、项目及资金管理
(一)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要求,并按已审查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不得擅自调整项目。
(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程序、严格管控,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严禁贪污、挪用、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公示公告。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务必于10个工作日 (略) 的方式,公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公示公告佐证资料收集。
(四)项目检查。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拨款报账和资金决算有据可依。你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情况定期开展日常检查。
(五)档案建立。严格按照正安县整合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目录,认真收集、整理痕迹资料,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及时依法确定培训机构。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把握项目建设原则,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高质量限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抓紧完善好实施方案中未能及时上报的附件资料,并在7个工作日前将纸质实施方案、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报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能擅自增加概算资金。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急需调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调项。
附件: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2024年5月8日
附件: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管单位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2024年投入资金 | 备注 | |||
小计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自筹资金 | 其他 | |||||||
1 | 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20个乡镇 | 正安县20个多镇2024年“致密带头人”培训,其培训任务是201人 | 70.35 | 70.35 | |||
合计 | 70.35 | 70.35 |
根据《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黔财农〔2021〕229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7日),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正安县财政局:*
正安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正乡振领发〔2024〕21号)
正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正乡振领发〔2024〕21号
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上报的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部分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正乡振领通〔2024〕14号)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批复内容
本次批复项目1个,投入资金70.*元。资金来源:2024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二、项目及资金管理
(一)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和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批复要求,并按已审查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不得擅自调整项目。
(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2号)、《正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正安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账制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正府办发〔202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程序、严格管控,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严禁贪污、挪用、套取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三)公示公告。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务必于10个工作日 (略) 的方式,公开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资金来源、资金规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公示公告佐证资料收集。
(四)项目检查。加强项目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确保拨款报账和资金决算有据可依。你单位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建设内容、资金使用等情况定期开展日常检查。
(五)档案建立。严格按照正安县整合资金项目档案管理目录,认真收集、整理痕迹资料,建立和完善项目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及时依法确定培训机构。督促培训机构严格把握项目建设原则,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高质量限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抓紧完善好实施方案中未能及时上报的附件资料,并在7个工作日前将纸质实施方案、申报书及相关资料报中共正安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不能擅自增加概算资金。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急需调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调项。
附件: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2024年5月8日
附件:2024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批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管单位 | 实施单位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2024年投入资金 | 备注 | |||
小计 |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 自筹资金 | 其他 | |||||||
1 | 正安县2024年致富带头人培训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农业农村局 | 20个乡镇 | 正安县20个多镇2024年“致密带头人”培训,其培训任务是201人 | 70.35 | 70.35 | |||
合计 | 70.35 | 7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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