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亚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重新立项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重新立项的批复
(略) 公安局:
报来《 (略)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申请重新立项的函》(三公函〔2024〕552号)及附件收悉。因项目总用地面积发生调整,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同 (略)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前期论证。项 (略) 吉阳区。项目在全国投资 (略) 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m2,包括*-05地块和抱坡岭地块,拟建总建筑面积为*.9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m2,地下停车设施面积为*.00m2。
*-05地块新建1栋地上16层、地下2层的业务技术服务楼,用地面积为*m2,地上建筑面积为*.71m2;抱坡岭地块新建1栋地上4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地面积为1709.10m2,地上建筑面积为3000.2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相应的室外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大门、围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建筑采用装配式结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目标不低于30%等。业务技术用房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目标不低于40%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五、原立项批复文件(三发改投〔2023〕330号)同时废止。
六、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应避免超标准面积使用。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重新立项的批复
(略) 公安局:
报来《 (略)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申请重新立项的函》(三公函〔2024〕552号)及附件收悉。因项目总用地面积发生调整,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同 (略) 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前期论证。项 (略) 吉阳区。项目在全国投资 (略) 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0m2,包括*-05地块和抱坡岭地块,拟建总建筑面积为*.9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5m2,地下停车设施面积为*.00m2。
*-05地块新建1栋地上16层、地下2层的业务技术服务楼,用地面积为*m2,地上建筑面积为*.71m2;抱坡岭地块新建1栋地上4层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用地面积为1709.10m2,地上建筑面积为3000.2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相应的室外给排水、电气、绿化、道路、大门、围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建筑采用装配式结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目标不低于30%等。业务技术用房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级不低于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目标不低于40%等。
三、项目匡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四、请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其他事宜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五、原立项批复文件(三发改投〔2023〕330号)同时废止。
六、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应避免超标准面积使用。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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