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示范区线工程朱家角站至西岑站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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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示范区线工程朱家角站至西岑站区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规建(2024)F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5-08
建设单位(个人) (略)
建设项目名称 上海示范区线工程朱家角站至西岑站区间
建 设 位 置 青浦区朱家角镇,金泽镇,东 (略) ,南至西岑中心河, (略) ,北至沪渝高速
建 设 规 模 本工程全部为高架桥梁段,桥梁总长约8825.94米,用地宽度17.0-40.1米,设计轨面标高14.84-24.19米。大跨度节点桥有三处:跨山泾港桥采用(66+116+66)米连续梁,梁全长249.50米,桥面宽11米,梁底标高8.66米;跨沪 (略) 桥采用(66+116+66)米连续梁,梁全长249.50米,桥面宽11米,梁底标高16.24米; (略) 港桥采用(91+200+91)米钢混连续梁,梁全长383.50米,桥面宽11米,梁底标高11.54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上海示范区线工程朱家角站至西岑站区间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建〔2024〕76号)一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规建(2024)F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2024-05-08
建设单位(个人) (略)
建设项目名称 上海示范区线工程朱家角站至西岑站区间
建 设 位 置 青浦区朱家角镇,金泽镇,东 (略) ,南至西岑中心河, (略) ,北至沪渝高速
建 设 规 模 本工程全部为高架桥梁段,桥梁总长约8825.94米,用地宽度17.0-40.1米,设计轨面标高14.84-24.19米。大跨度节点桥有三处:跨山泾港桥采用(66+116+66)米连续梁,梁全长249.50米,桥面宽11米,梁底标高8.66米;跨沪 (略) 桥采用(66+116+66)米连续梁,梁全长249.50米,桥面宽11米,梁底标高16.24米; (略) 港桥采用(91+200+91)米钢混连续梁,梁全长383.50米,桥面宽11米,梁底标高11.54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上海示范区线工程朱家角站至西岑站区间的决定》(编号:沪规划资源许建〔2024〕76号)一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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