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4年5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2024年5月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 (环境影响评价室) 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 (略) 第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 中宁第一二四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 宁夏 (略)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第一二四污水处理厂区内,项目所在区域中心地理坐标为:第一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E:105°40′58.983″,N:37°30′20.307″;第二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E:105°40′48.054″,N:37°32′32.466″;第四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E:105°38′15.201″,N:37°33′6.734″。主要建设内容:第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将按规范建设一座10㎡、20㎡、30.3㎡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各污水厂进出口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和水质监测站实验废液,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0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 |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污水处理厂在线检测产生废液倒入塑料桶中密封后转运至危废暂存间,无废气产生,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均设置通风装置。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本身不产生废水,在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废液发生泄漏后经1m3事故应急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产噪源主要为通风装置、厂内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通风装置采用减震+建筑隔声措施,运输车辆采用限速、禁止鸣笛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是危废暂存间主要储存第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和水质监测站实验废液,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自身不产生固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5-* (环境影响评价室) 传真电话:0955-*
通讯地址: (略) 中宁县生态环境局中宁县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 (略) 第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 中宁第一二四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 宁夏 (略) | 宁夏 (略) | 本项目位于中宁县第一二四污水处理厂区内,项目所在区域中心地理坐标为:第一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E:105°40′58.983″,N:37°30′20.307″;第二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E:105°40′48.054″,N:37°32′32.466″;第四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暂存间E:105°38′15.201″,N:37°33′6.734″。主要建设内容:第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现有厂区内将按规范建设一座10㎡、20㎡、30.3㎡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各污水厂进出口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和水质监测站实验废液,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100%。环保投资主要用于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处置以及生态恢复等。 |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及固废均可妥善处理。 (1)废气治理措施:污水处理厂在线检测产生废液倒入塑料桶中密封后转运至危废暂存间,无废气产生,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均设置通风装置。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本身不产生废水,在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废液发生泄漏后经1m3事故应急池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产噪源主要为通风装置、厂内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通风装置采用减震+建筑隔声措施,运输车辆采用限速、禁止鸣笛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是危废暂存间主要储存第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和水质监测站实验废液,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自身不产生固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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