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关于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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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资源局关于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津规资源函〔2024〕114号



红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红桥政请〔2023〕25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面积共计29.67公顷,其中国有土地26.95公顷,集体土地2.72公顷。

二、你区要督促有关街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开发时序、主要用途及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土地征收。方案实施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符合规定确需调整方案的,应履行相关程序。连续两年未完成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的,不予批准你区新的成片开发方案。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红桥分局。

附件下载:

津规资源函〔2024〕114号



红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红桥政请〔2023〕25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红桥区运输六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面积共计29.67公顷,其中国有土地26.95公顷,集体土地2.72公顷。

二、你区要督促有关街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坚持新发展理念,严格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

三、你区要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开发时序、主要用途及年度实施计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土地征收。方案实施期间不得随意调整,符合规定确需调整方案的,应履行相关程序。连续两年未完成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的,不予批准你区新的成片开发方案。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红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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