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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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我委以晋发改审批函〔2024〕139号文对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代码为2403-*-89-01-*,批复内容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非沙化土地治理21.*亩,包括人工造乔木林*亩、人工种草9.*亩、封山育林4.*亩。

二、工程地点

门限石林场、金岗库林场、茹村林场、豆村林场等。

三、项目投资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单位为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工程建设周期为3年。

我委以晋发改审批函〔2024〕139号文对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太行山(山西段东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项目代码为2403-*-89-01-*,批复内容如下:

一、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非沙化土地治理21.*亩,包括人工造乔木林*亩、人工种草9.*亩、封山育林4.*亩。

二、工程地点

门限石林场、金岗库林场、茹村林场、豆村林场等。

三、项目投资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单位为山西省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工程建设周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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