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黎川县中医医院中西药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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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川县中医医院中西药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 (略) 中西药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中医文〔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 (略) 中西药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 (略) 中西药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 (略) 申报,项目代码:2404-*-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 (略) 院内。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钢结构大厅部分进行改造成中西药房,改造总面积约2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墙面抹灰及乳胶漆450.11平方米,玻璃隔断44.04平方米,石膏板吊顶169.44平方米,600*600硅酸钙板90.29平方米,300*300铝扣板3.79平方米,乳胶漆天棚13.73平方米,金属面红丹防锈漆一遍362平方米,防火涂料362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9.*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



黎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 (略) 中西药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中医文〔20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 (略) 中西药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 (略) 中西药房改造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 (略) 申报,项目代码:2404-*-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 (略) 院内。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钢结构大厅部分进行改造成中西药房,改造总面积约2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墙面抹灰及乳胶漆450.11平方米,玻璃隔断44.04平方米,石膏板吊顶169.44平方米,600*600硅酸钙板90.29平方米,300*300铝扣板3.79平方米,乳胶漆天棚13.73平方米,金属面红丹防锈漆一遍362平方米,防火涂料362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29.*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来源: 黎川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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